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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完善制度体系 践行规范采购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2-11-28 10:1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没有轨道的约束,火车会倾覆;没有法律的约束,社会秩序会混乱。事实上,仅有法律约束,没有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也行不通。为了确保政府采购活动能在更加规范的前提下廉洁进行,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十分重视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并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不断推进和发展,逐步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最终形成了较为完善、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

  调整工作流程  加强监督制约

  为了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形成有效的制约,从2007年起,采购中心将过去承包到底的项目负责制改为工作流程制,即将采购活动划分为标书制作、开标管理、标后管理三个步骤,并相应设置了五个部门:办公室、标书编制部(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等标前工作)、开标管理部(承担开评标组织、发布中标和成交信息等标中工作)、综合信息部(发放中标通知书、收取政府采购合同等)、监管质审部(负责标书审核和质疑、投诉等工作)。

  工作流程调整之后,采购中心实现了编制采购文件与审核采购文件相分离、标前工作人员与开标工作人员相分离、评审专家抽取与使用相分离、招标组织人员与内部监督人员相分离。每项采购活动都由三四个部门分别承担不同阶段的任务,形成了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

  完善制度体系  规范项目操作

  项目操作流程调整之后,采购中心又把精力集中在了严格管理和规范操作上。

  采购中心首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针对项目操作流程调整后设置的新岗位,采购中心以操作规程的形式规范了岗位责任;为了解决操作过程中衔接不畅、职责不清的问题,采购中心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制定了限时办结制度,按规定的程序、规定的时间办理各项政府集中采购事务,将政府采购活动严格控制在限定的时间内,提高了采购效率。"为了应对职责不清的问题,我们还建立了行政问责制。"采购中心主任胡晓宏介绍说。

  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采购中心初步实现了采购文件格式化、采购程序制度化、项目管理规范化。

  积累工作数据  建立标准模板

  为了让采购活动更加规范高效地开展,采购中心还在标准化作业方面展开了深入探索。

  "我们做的第一项工作就是不断完善标书模板库。"胡晓宏表示,从2009年开始,采购中心根据多年积累的工作数据,着力完善了标书模板和需求模板,并开始积累和完善二级子模板,在初步实现采购文件格式化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标书编制水平和效率。

  在做好内控的基础上,采购中心还主动接受外界监督,提升操作的规范化水平。2009年5月,采购中心向湖南省直所有采购单位公布了中心内部操作流程,包括每个部门及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内容、责任权限、工作时限等,目的在于让中心的每一个采购细节、每一名工作人员都时刻接受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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