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五项措施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12-06 08:51:00 来源:白城日报
(王欣荣记者张殿文)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洮南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抓好制度建设,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管理。先后制定了《洮南市政府采购纪律规定》、《洮南市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制度》等14项制度,切实规范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加强了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政府采购专家管理、供应商投诉和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等方面的管理。
建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严格实行“先存后支”的管理方式,充分体现诚实信用原则,有效地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严格政府采购招投标操作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进一步健全“专家库”,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共征集各类人才192名,并纳入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完善供应商准入制度,实现省市资源共享。
加强采购监督检查,杜绝暗箱操作。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并督促其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重新公开采购。
抓好制度建设,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管理。先后制定了《洮南市政府采购纪律规定》、《洮南市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制度》等14项制度,切实规范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加强了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政府采购专家管理、供应商投诉和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等方面的管理。
建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严格实行“先存后支”的管理方式,充分体现诚实信用原则,有效地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严格政府采购招投标操作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进一步健全“专家库”,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共征集各类人才192名,并纳入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完善供应商准入制度,实现省市资源共享。
加强采购监督检查,杜绝暗箱操作。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并督促其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重新公开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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