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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代理机构考核将实现常态化

作者:万珍 通讯员 熊颖 发布于:2013-04-09 13:3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江西省财政厅发布了《江西省201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工作方案》,将从4月1日起对省内代理机构、外省进驻的甲级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年度考核。

  据悉,这是江西省财政厅第一次对全省范围内的代理机构进行考核。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谢风根介绍说,代理机构年度考核机制今后将实现常态化。

  2011年7月,江西省财政厅曾发布《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提出对代理机构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此次属于2012年年终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针对的是政府采购业务执行情况和执业资格符合情况两个方面。年终考核70分(含70分)以上为达标;70分以下50分以上(含50分)的,整改学习两个月,进行内部整顿;50分以下的,整改学习,并报资格认定部门取消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联系了江西省内一家代理机构,该机构负责人表示还未看到通知,记者告诉他这个消息后,他立即安排相关人员着手准备。

  据了解,此次考核分为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核查和整改提高四个阶段。其中,4月1日~4月20日为自查阶段,期间,代理机构须填报《201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考核小组将从中抽取5个项目进行检查,代理项目不足5个的,全部项目均要入检;4月21日~4月31日为书面审查阶段,考核小组将对代理机构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5月8日~5月31日为现场核查阶段,考核小组结合书面审查情况及被考核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对其营业场所、开评标场所、专职人员等执业资格符合性情况实施检查;在提高整改阶段,各代理机构要结合自查和检查中暴露的问题以及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订整改方案。

  "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当事人之一,其操作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到政府采购的声誉。"谢风根补充说,除了这次代理机构考核外,下半年江西省财政厅还将组织全省范围的代理机构进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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