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求新房定价接受政府指导 禁售高报价楼盘
新京报讯 新建商品房在取得预售资格时,政府将对价格进行管理和引导。如果开发商的报价明显高于之前成交价格或周边同品质楼盘成交价格,将不发放预售许可证,也就是不能销售。
昨天,市住建委主任杨斌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市民对话一把手”节目时表示,“国五条”北京细则中提及的提高预售门槛不包括普通住宅,引导开发商更多的建设满足刚需的普通住宅。
重点控制普通商品房价格
杨斌表示,根据“国五条”北京细则,今年全市房价控制目标分两部分,一是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去年价格相比保持稳定,房价不要过快、明显上涨;二是针对中等收入家庭,即“夹心层”人群,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
杨斌表示,为了重点控制住自住和改善型住房的价格,政府将采取多项措施,一是今年土地供应不能低于前5年的供地均量,保证供需趋向平衡。同时,北京供应的住宅用地中,将有一定比例的限房价,竞地价地块,房价在拍地前定好,将来销售不能超过限定的价格。第三则是继续坚持限购,京籍单身人士只能购买一套住房。
楼盘预售须接受价格指导
此外,北京还将在楼盘申请预售的环节,对价格进行管理和引导。
杨斌说,新建楼盘在申请预售资格时,开发商要报价,“报价不能明显地高于楼盘此前的成交价格,也不能明显地高于周边的同类品质的楼盘,住建部门会对报价进行引导和指导。如果开发商不接受指导,可能就不发预售许可证,或成交资格备案中不给予备案,确保价格不能过快上涨。”
提高预售门槛增加普通住房供应
“国五条”北京细则提出,要从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门槛。有市民担心,这样是否导致商品房更少,价格更高。
对此,杨斌表示,对于自住和改善型的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房,预售门槛不会提高,对高档住宅和商业等非住宅项目,则有可能提高预售门槛。“目的是把前些年大量投资商业、高档房的开发商,引到投资供给刚需的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房中来,增加这类房源的供应。”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