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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财政资金分配须事前公示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4-12 10:0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青海省财政厅印发《青海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事前公示暂行办法》,要求省直属各预算部门重点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资金,在安排前向社会公示,以便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合理化建议,提高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该办法要求,公示内容必须真实全面,通俗易懂,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资金的用途、概算、绩效目标、资金安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示的受理机构和联系方式等。

  (青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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