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综合考评 规范全区政采监管
12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举行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仪式,包头市、呼和浩特市、赤峰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6个盟市财政局获评"盟市级政府采购工作先进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内蒙古采购处")副处长康佳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今年,我们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综合考评记分表》的评分设计,对全区各盟市及20多个旗(县、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首次综合考评。最终,经过考评组集体研究,决定授予包头等6个盟市财政局和16个旗县级财政局先进荣誉,并予以表彰。"
考评涉及监管各环节
会后,内蒙古采购处工作人员给《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看了该处今年制定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综合考评记分表。
记者看后了解到,该表分"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政府采购监督与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以及"宣传、调研、培训及基础材料报送"五个部分,分值分别为18分、40分、19分、6分、17分。
其中,"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分为"政府采购规模占同期财政支出的比重"(6分)、"政府采购范围"(6分)和"政府采购项目比重"(6分);"政府采购监督与管理"分为"监管机构设置及业务经费安排"(8分)、"预算执行与计划审批"(4分)、"制度建设"(5分)、"电子化平台建设及采购信息发布"(6分)、"评审专家管理"(4分)、"代理机构监管"(5分)、"指导旗县区工作"(4分)及"投诉处理"(4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包括"公开招标率"(5分)、"国库集中支付水平"(5分)、"节支率"(5分)和"政策功能"(4分);在"宣传、调研、培训及基础材料报送"的17分中,"宣传"、"调研"、"培训"、"基础材料报送"分别占6分、4分、4分和3分。
同时,每一个小项目都有细化的"记分标准"、"自评得分"和"最终考评得分"。该工作人员说:"在考评过程中,许多盟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都认为这次考评的内容较为全面,分值设置也比较合理,符合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通过考评掌握全区情况
据介绍,今年4月末至6月初,依照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综合考评记分表中的5大项、20小项、53个加减分因素,内蒙古采购处历时30多个工作日,对全区各盟市及20多个旗县的政府采购监管情况进行了首次综合考评,从而较为清晰地掌握了各盟市及旗县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
考评结果显示:全区多数盟市采购规模与范围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公开招标已成为主要采购方式;各盟市均能按照相关要求填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上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有明显提高,很多盟市还提交了具有较高质量的分析报告,基本能够科学反映当前的政府采购实际;涌现出了一批对政府采购宣传调研工作认识水平较高的单位和个人,有些盟市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已形成常态化机制。
与此同时,考核过程中盟市、旗县两级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也备受内蒙古采购处关注:部分盟市仍存在采购规模偏小、项目比重失衡、工作指导薄弱、电子化平台建设滞后、管采尚未分离等问题,一些单位对宣传、调研、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够。
"另外,通过考评还很好地促进了各盟市间的工作交流,加强了自治区与盟市之间的联系,有效解决了一些基层单位所遇到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
六盟市财政局受表彰
这次考评工作结束后,内蒙古采购处依据考评组的打分,对2011年各盟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进行了认真评比,最终决定对6家盟市级财政局、16家旗县级财政局进行表彰。
获表彰的6家盟市级财政局分别为: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包头市财政局、乌海市财政局、赤峰市财政局、阿拉善盟财政局、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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