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亿元资金补偿“退渔还湖”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12-21 11:0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确保南水北调调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建立流域内渔业生态养殖长效机制,山东省财政厅筹集资金1亿元,对承担南水北调渔业污染防治任务的枣庄、济宁、泰安三市给予"退渔还湖"生态补偿,鼓励其加快"退渔还湖"步伐。
其中,对清理取缔南四湖、东平湖非养殖区内网箱、围网的,省级按照平均建设成本的15%适当补偿;对养殖区内网箱、网围进行标准化改造的,省级按照平均改造成本的80%予以补偿。目前该省共清理取缔网箱3.86万亩、围网17.56万亩,标准化改造网箱3.16万亩、围网7.52万亩,进一步强化了南水北调渔业污染防治。
(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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