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5项内容考核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现场。 src="http://www.caigou2003.com/attachments/2013/01/26757_201301021028541Q4V5.jpg">
资料图片: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现场。
日前,河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对2012年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将对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2012年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王书洲表示,开展考核旨在更好地总结工作,鼓励先进,推广经验。
据悉,2012年河南全省各级监管部门围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推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次考核内容包括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监督管理、绩效评价、信息统计、宣传培训调研及其他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共六个方面15项具体内容。
王书洲介绍说,考核采取自评、复核、互评的方法进行。自评由各省辖市、省管县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表》进行自我评议打分,并向省财政厅提交考核表及相关资料;复核由省财政厅组成考评小组,根据2012年布置工作完成情况及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自评结果进行复核评议,并对自评打分进行调整;互评以各地工作总结为基本材料,由省辖市对省辖市、省管县对省管县按规定名额分别推荐优秀单位。考核实行百分制,自评与复核评议得分占80%,各地相互评议得票数占20%,考核结果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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