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设兵团十年采购规模增长46倍
原标题:新疆建设兵团:完善制度 规范监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设备招投标会现场。
作为我国最大的兼具戍边屯垦、实行"军、政、企合一"的特殊社会组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过程中,严抓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促使政府采购工作朝着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兵团累计采购金额30.5亿元,节支率为10.5%,相比"十五"期间19.55亿元的采购金额增长了56%。"采购范围和规模的逐年扩大,带动了经济效益的提高,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采购管理处处长张东表示。
十年采购规模增长46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采购管理处(2003年前机构名称为"统一采购处")于2000年4月成立,十年来一直努力推进政府采购扩面增量工作。从2000年全兵团政府采购金额只有1700万元,到2010年达7.86亿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采购规模十年来增长了46倍。
针对采购范围,由改革初期的计算机、复印机等一些通用设备,逐步覆盖到工程类、服务类领域;采购品目逐步拓宽,将农用机械、救灾物资、兵团医院综合门诊楼、公安专用设备、专用车辆等项目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一些公益性强的采购项目,如:中小学免费教科书、二期义务教育工程、寄宿制教育、艾滋病防治、基层动物防疫等采购项目也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为充分发挥全兵团集中采购优势,我们还制定了《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算机设备统一品牌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从2011年开始对全兵团范围内的通用计算机设备进行统一品牌采购。"张东介绍,积极探索全兵团价格联动,实现了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政府采购制度体系逐步形成
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离不开整个制度体系的建设。从200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本级及师本级相继成立政府采购机构以来,两级都大力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特别是《政府采购法》实施以后,兵团也相应地制定了有关实施细则、规定。
具体来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要制定了《兵团统一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兵团本级单一来源采购及分散采购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兵团本级统一采购预算编制的通知》、《关于兵团本级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关于兵团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耗材定点采购事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
各采购执行机构也从工作实际出发,着重制定了一系列可操作性制度,如:兵团统一采购中心先后制定了《公开招标采购工作程序》、《评审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兵团统一采购中心采购操作规程》、《兵团统一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守则》等制度;各师也因地制宜地制定一系列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确保了兵团政府采购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逐步形成了兵团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张东表示。
完善运行机制 推动监管规范化
政采信息的公开发布、供应商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推动兵团政府采购监管制度规范化建设,由此,建设完善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上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采购管理处的日程。
首先,大力推行公开招标机制。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进行采购,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采购,以公开招标为主;对项目性质特殊、采购时间紧的项目,委托中介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自行实施采购;采购次数多、金额不大的采购项目(主要是办公用品、办公自动化设备)以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为主,单位自行采购为辅。
其次,根据"统一条件、分级管理、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原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设立了评审专家库,由专人负责管理。凡是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专家,必须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在开标前半天或开标当天随机抽取;开标前对评审专家专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签订法律责任承诺书。
此外,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功能。在业务审批工作中,鼓励采购人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积极落实扶持本国、本地区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按规章制度控制进口产品审批。201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节能产品政府采购金额为21455.7万元,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85.27%;环保产品政府采购金额为24752.1万元,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8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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