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优化资源配置 管理与交易分离
辽宁省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牌仪式现场。
湿地之都、生态之城,美丽的辽宁省盘锦市是一座欣欣向荣的青春之城。新组建的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盘锦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也正焕发着青春活力,服务着城市的发展和建设。
优化资源配置 组建交易中心
盘锦市委、市政府从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优势作用着眼,从源头防腐的战略高度出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原则,于2011年4月正式启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并于当年10月率先在辽宁省内完成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软件开发并投入使用。
今年7月,盘锦市正式组建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监督平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没有成型模式和范例可参照的情况下,盘锦市委、市政府坚持决策、执行、监管三分离,构建相互协调制约的新体制,仅用两年时间,就把公共资源公平交易工作落到了实处。
明晰职能 管理与交易分离
盘锦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公共资源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决策、部署,剥离、整合原分散在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组织操作职能,统一纳入交易中心,依法规范、集中交易、统一执行。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农业等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立医院药品卫材、特许经营许可等交易活动的具体组织职能,不再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同时,强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由事后诸葛转变为提前介入,并一路相伴。实现了纪检监察、行业行政部门监管、招标人、投标人和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全方位、多元化、伴随式监管。
规范操作流程 实现顺畅运行
交易中心成立后,各类活动全过程、各环节按新体制运转,做到了管事不办事,办事不管事,事事有监督。实现权力由集中变分散制约的同时,让交易由分散变为集中进行,解决了有形市场分散操作,缺乏统一有效外部监督和信息、场地的资源不共享的体制弊端。交易中心筹建以来,盘锦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到中心检查指导工作,提出要依法交易、规范交易、阳光交易的具体要求,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由交易中心组织,依法编制操作规程,梳理业务流程,用十大项23个小项的制度把各部门与工作人员定位在各自的工段上。办事有依据,执行有标准,到位不越位,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
排查廉政风险点 制定防范措施
交易中心以交易主体看得见,看得清,看得懂,方便办事,便于监督为宗旨,全面公开。中心设置了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工作人员严格遵守22项日常制度,挂牌上岗,所有业务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制度加科技,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用电子软件固化业务流程、自动化流转,模板式操作。
交易中心实现项目由网上申报、受理、审批,企业注册会员可网上报名、质疑,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只要符合公开准入条件都可以平等身份参与竞争。专家评委电脑抽取,语音通知、短信确认、密封打印,门禁系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评标区,让竞标方始终与专家不见面,计算机辅助评标,国有资产产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推行电子竞价。
交易中心开标、评标、询标现场、窗口和过道走廊全程同步音频视频监控,音像资料光盘保存备查,网上操作现场监控,实现了纪检监察部门网络操作与办公现场的无缝对接。加强对中标项目的考核检查,严厉打击资质挂靠,串标、围标弄虚作假和低价抢标后弃标、转包与违法分包行为,一经发现网上通报并列入"黑名单",坚决予以市场禁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