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工作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12-27 09:28: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
为 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工作,河南省将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规评审报告制度,同时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考核。
近日,河南省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将从做好评审专家入库资格审核、提高评审专家政府采购政策和业务水平、加强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监督、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规评审报告、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考核、加大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违规处罚力度等6个方面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工作。
根据《通知》,河南省将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规评审报告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考核。据了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熟悉和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情况、参加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情况、评审工作中履职情况、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经考核确定为“优秀”和“胜任”等次的评审专家,仍续聘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不胜任”等次的专家,财政部门不再续聘。
在专家入库资格审核方面,《通知》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条件、分级管理、管用分离、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托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购专家库,确保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共享。在加强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监督方面,《通知》明确了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监督人员履行对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监督的责任,并规定,评审专家要自觉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监督人员的监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继续教育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政府采购业务、法律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的培训,引导专家学法、懂法,提高专家落实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执行能力。
近日,河南省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将从做好评审专家入库资格审核、提高评审专家政府采购政策和业务水平、加强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监督、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规评审报告、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考核、加大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违规处罚力度等6个方面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工作。
根据《通知》,河南省将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规评审报告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考核。据了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熟悉和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情况、参加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情况、评审工作中履职情况、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经考核确定为“优秀”和“胜任”等次的评审专家,仍续聘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不胜任”等次的专家,财政部门不再续聘。
在专家入库资格审核方面,《通知》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条件、分级管理、管用分离、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托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购专家库,确保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共享。在加强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监督方面,《通知》明确了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监督人员履行对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监督的责任,并规定,评审专家要自觉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监督人员的监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继续教育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政府采购业务、法律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的培训,引导专家学法、懂法,提高专家落实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执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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