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013年拟增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1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
201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
审查结果报告
(2013年1月7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计划预算审查会的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全市财政收入完成2093.68亿元,为预算的103.1%,比上年增长16.6%。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397.74亿元,为预算的102.5%,增长17%,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28.58亿元,为预算的108.9%,增长23.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69.16亿元,为预算的94.4%,增长9.2%。全市财政支出预计为1444.83亿元,为预算的94.3%,比上年增长13%。
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25.38亿元,为预算的105.7%,同比增长19.6%,其中市直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16.8%。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计445.24亿元,为预算的98%,比上年增长17%。
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为:总收入909.3亿元,总支出893.28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16.02亿元(其中市直净结余8.78亿元),实现了收支平衡并有结余。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96.71亿元,为预算的84.6%,增长0.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391.73亿元,为预算的83.4%,增长3.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为:总收入467.72亿元,总支出467.72亿元,收支是平衡的。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62亿元,增长0.5%,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78亿元,安排支出18.4亿元,也实现了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包含在公共财政预算收支中)。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2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各项重点和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税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不断加强,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财政在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地方财政增收的基础还不稳固,财政支出面临结构性减税和民生保障力度加大带来的双重压力;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和引导作用有待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尚需提高;少数部门和单位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执行不够严格,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13年的预算安排,全市财政收入2365.96亿元,增长13%。地方财政收入1571.38亿元,增长12.4%。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36.3亿元,增长1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5.08亿元,增长11.6%。全市财政支出1450.66亿元,比上年初预算数增长7%,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58.76亿元,增长15.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1.91亿元,下降3.6%。
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480.69亿元,增长13%,其中市直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7.9%。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433.83亿元(含中央、省固定性转移支付,不含中央、省非固定性转移支付及上年结转),比上年初预算数增长12.6%。
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市本级总收入725.22亿元,其中:(1)当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480.69亿元;(2)预计中央省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136.09亿元;(3)下级上解收入86.98亿元;(4)上年按规定专项结余5.44亿元;(5)上年净结余16.02亿元。市本级总支出725.22亿元,其中:(1)当年市本级财政支出433.83亿元;(2)上解上级支出202.43亿元;(3)对区返还性和转移支付支出88.96亿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64.99亿元,增长17.2%。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6.1亿元,减去对区补助支出9.85亿元,总收入471.24亿元。相应安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71.24亿元,增长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4.72亿元,支出24.72亿元,预算安排是平衡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包含在公共财政预算收支中)。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3年预算草案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稳中求进和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要求,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预算收入安排实事求是、积极稳妥,预算支出安排重点突出、有保有压,统筹兼顾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提请市人大会议审查的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的规范性和公开性进一步增强,政府为实现预算所提出的措施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包括提交大会审查的部门预算草案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草案)。2012年市本级决算待正式编报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三、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圆满完成全年预算,对于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我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支持经济发展,稳固财源增长基础
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优化和创新支持方式,突出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支持提速工业倍增和现代服务业升级计划,培育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认真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进一步清理、取消不合法的收费项目,支持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推动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二)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
要深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建立健全基金预算支出项目库,提高基金预算年初到位率。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工作,力争与政府公共预算同步提交市人大会议审查和批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增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既有效控制财政风险,又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
(三)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继续从严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把更多的资金用于加快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投入,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着力解决好就业、食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重点民生问题,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要进一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的财税政策,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努力打造美丽江城。
(四)进一步严格预算控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要优化和创新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快本级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批复、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和结转项目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扩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范围,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加强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严肃财经法纪。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大力推进跟踪问效、绩效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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