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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直八部门预算草案预先审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1-14 09:24:00 来源:江南都市报
  记者郭宁报道:昨日记者获悉,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的审查监督的具体工作,在其建议下,省财政厅出台相关规定加强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省直部门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原则上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但不得提高人员经费开支标准,杜绝“乱花钱”。今年又首次对8个部门的预算草案进行预先审查。
  
  不得用未用完资金提高开支标准
  
  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较多是非税收入较多的部门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杜绝此类现象,预算的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在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建议下,财政厅日前出台了《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省直部门的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原则上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但在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间不得相互挪用,不得用于提高人员经费开支标准。
  
  同时,规定省直部门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对实际形成的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原则上不得动用,应全部编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统筹用于本部门相关支出。
  
  对财政拨款安排的某一预算年度项目支出连续两年未使用,或者三年内仍未使用完而形成的剩余资金,除特殊情况外,将收回省级财政,由省财政统筹用于相关部门事业发展支出。
  
  首选8个部门预算草案开展预先审查
  
  据了解,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坚持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在做好全省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基础上,每年选取1到2个部门开展重点审查。强化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监督,加大对教育、农业、科技和社保等重点资金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资金依法落实到位。
  
  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还改变以往听取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汇报的形式,今年1月,将首次选取省人保厅、省国资委、省工信委、省安监局、省旅游局、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人口计生委等8个部门2013年预算草案进行预先审查,探索实现重点审查与全面审查相结合的新方式。同时,还将推动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并适时修订《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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