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政府采购低价成交节资214万元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1-15 09:41:00 来源:红网
(分站记者 杨坚 通讯员 唐永清 肖玉淑)1月14日,记者从新宁县政府采购办获悉,湖南信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代理招标的“新宁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政府采购项目,公平公正,节约财政资金214万元。
新宁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采购预算为802万元,是在省、市国土部门的统一步署下开展的。该项目专业性强,成果交验时间紧,全省只有40多家专业单位具有资质和履行合同能力,同时担负着全省200多个县的工作。
为了在今年5月30号前完成任务,县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本项目的采购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不准介绍单位参加竞标、不打招呼、不设标底、不设门槛限制、不照顾“关系”内定。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依法审批的采购方式,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程序开展采购活动,并报请县纪委、县监察局派员全程监督,实行阳光采购。
县政府采购办根据该项目特殊性,审批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经专家论证谈判文件,确定定标原则为合理低价法,为本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政府采购原则,奠定了基础。
公开的招标、公平的竞标、公正的定标原则,吸引了全省5家单位前来报名参加谈判,经过资质审查、商务谈判、二轮报价、谈判小组集体同意,湖南省第一测绘院以588万元的最低报价成交。竞标结果宣布后,落标单位心服口服,没有质疑、投诉现象发生。
(原标题:新宁政府采购低价成交节约财政资金214万元)
新宁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采购预算为802万元,是在省、市国土部门的统一步署下开展的。该项目专业性强,成果交验时间紧,全省只有40多家专业单位具有资质和履行合同能力,同时担负着全省200多个县的工作。
为了在今年5月30号前完成任务,县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本项目的采购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不准介绍单位参加竞标、不打招呼、不设标底、不设门槛限制、不照顾“关系”内定。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依法审批的采购方式,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程序开展采购活动,并报请县纪委、县监察局派员全程监督,实行阳光采购。
县政府采购办根据该项目特殊性,审批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经专家论证谈判文件,确定定标原则为合理低价法,为本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政府采购原则,奠定了基础。
公开的招标、公平的竞标、公正的定标原则,吸引了全省5家单位前来报名参加谈判,经过资质审查、商务谈判、二轮报价、谈判小组集体同意,湖南省第一测绘院以588万元的最低报价成交。竞标结果宣布后,落标单位心服口服,没有质疑、投诉现象发生。
(原标题:新宁政府采购低价成交节约财政资金2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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