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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新规规范电子政府采购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1-18 09:21:00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
  上海发布《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办法明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采购的,询价响应时间截止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共同对报价文件进行解密。询价小组对询价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电子采购平台根据供应商的一次性有效报价,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当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时,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对于采购代理机构,办法还规定应当建立电子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确保电子政府采购的实施,配备必要的电子采购设备和电子评标室,对其业务人员进行电子政府采购的培训,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此外,办法对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的责任予以明确。今后,上海电子采购平台将依法公告供应商的违法记录,并与其他政府部门共享供应商违法记录等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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