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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十年全国十大精品项目之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器材协议供货资格招标

作者:韩冰整理 发布于:2013-01-21 10:0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标题:用电子手段解协议供货难题

图为评标专家在现场评比消防器材样品。

图为评标专家在现场评比消防器材样品。

  操作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完成时间:2011年

  项目简介:2011年年初,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圆满完成该省公安消防总队2011年度国产消防器材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招标的组织工作。本次招标进展顺利,没有供应商提出质疑,采购人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都非常满意。

  为了解决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招标后的管理难问题,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多年的电子化采购经验,专门免费为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建立了消防器材协议供货电子采购平台,并免费对其进行长期维护。

  针对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招标后的管理成本高等问题,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早在2004年就开始探索建设电子订购、电子议价、电子反拍等交易和管理系统。经过多年的积累,该中心建立了一支熟悉信息技术和政府采购业务的专门队伍,有能力根据采购人的个性化需求开发对应的电子化采购业务系统。

  在本次招标过程中,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接受采购人委托,不但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协议供货商资格招标,同时还应用电子平台解决了采购人对协议供货商资格招标后管理难问题的后顾之忧。

  本次协议供货商资格招标,每种器材确定3~5名厂家作为国产消防器材的协议供货商,同时规定器材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期限、最高限价、付款方式、索赔、协议供货采购限额等内容。根据要求,各协议供货商必须严格按照统一购买模板向广东全省各消防支队供货,并接受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的监督。

  项目意义:该项目的成功实施是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把业务和信息技术相融合的又一体现,这也是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首次采用协议供货形式满足基层消防支队的临时、突发使用需求。项目实施过程展现了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的实力和风采,体现了其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优质、专业服务的宗旨。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从2006年开始与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携手,逐步在消防器材、战斗车辆采购中采用协议供货组织形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往,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经常将全省各支队分散的采购需求统一起来,集中组织公开招标,虽然形成了规模效益,节约了成本,但却无法满足基层消防支队的临时、突发使用需求。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总结多年开展协议供货招标经验的基础上,对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2011年度国产消防器材采购实行协议供货资格招标,实现了采购效益和采购效率的有机结合。

  点评:该项目最大的亮点是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把项目操作和信息技术相融合,协助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搭建起电子化协议供货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缩短地域差距,精简采购流程,有效加强全省消防部队特别是边远地市消防部队器材采购管理,提高了消防器材的采购效率。(韩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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