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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十年十大制度之《安徽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3-01-25 10: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标题:顶层设计先行 全程护航财政资金

安徽全省电子化<a政府采购系统试点推广工作座谈会现场。 src="http://www.caigou2003.com/attachments/2013/01/26757_201301251003421eboZ.jpg">

安徽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试点推广工作座谈会现场。

  在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以下简称"安徽省采购处")处长宋宝泉的书柜里摆放着厚厚一摞有关电子化系统建设的制度规范。

  宋宝泉认为,要做好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抓好顶层设计是关键中的关键。只有顶层设计对路,工作方能从容应对、有条不紊。

  "《安徽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购〔2009〕195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是集中体现我省电子化政采顶层设计的最重要文件,对安徽全省电子化稳妥、高效发展起到了统领性作用。"宋宝泉表示。《暂行办法》遵循了财政性资金管理的规律,并着眼于规范政府采购业务,符合财政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要求,是对实际工作的总结,凝聚了安徽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参与者的汗水和心血。

  历经四年多的开发、建设与应用,安徽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安徽电子化系统")建设取得骄人成绩。在日前召开的第八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暨"双十"庆典上,安徽省财政厅出台的《暂行办法》也光荣地入选"政府采购十年十大创新制度"。

  统领工作 定义系统内涵

  宋宝泉说,《暂行办法》共七章三十七条,提纲挈领地将电子化系统建设过程中的各方权责、网上操作流程、操作规范,以及政府采购资源库的建立与管理要求和违法违规处罚等细则进行了明确。

  例如,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指出:"本办法所称电子化政府采购,是指基于国际互联网和安徽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进行的政府采购管理及实务活动。包括网上申报采购计划,网上下达采购任务,网上提交采购需求,网上组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协议采购、定点采购,网上签订采购合同,网上办理合同款项支付等。"第四条规定,电子化政府采购按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最终实现政府采购的全程无纸化。

  上述规定从制度顶层解决了什么是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包含哪些内容、遵循怎样的原则进行系统建设等问题,指明了全省系统建设的大方向。

  准确定位 明晰各方权责

  《暂行办法》界定清何为电子化政府采购之后,也明晰了在建设过程中,政府采购相关方的职责分工,以促使安徽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高效推进。

  《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采购人库、集中采购机构库、专家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的管理与维护,并授权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对供应商库、商品库、项目库的管理与维护。

  《暂行办法》第十条要求,供应商、专家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确保信息的真实、及时、准确。如因信息不真实、不及时、不准确导致其不能正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后果自负。

  《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提出,采购人应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从事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提高其政府采购专业知识水平和电子化政府采购技能,配合本级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

  《暂行办法》分类细化的规定,使得政府采购相关方都能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中找准自己的"位置"。清晰的职责设计,为各方高效协作、发力推动安徽全省系统建设打好了基础。

  网上操作 设置规范程序

  宋宝泉认为,既然通过网上实施政府采购活动,那么《暂行办法》必须规范政府采购各方网上电子化政府采购操作行为,规范操作程序,以此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如采购人向集采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详细需求时,必须按采购人客户端"采购需求"的编制要求进行编写。

  在项目评审中,供应商如有在电子文件中携带有病毒、电子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明显不符,或者恶意递交电子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等情况,应中止对其提供的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

  对于进行网上协议供货采购、网上竞价操作程序,《暂行办法》也有明确规定。 宋宝泉说到,采购人可直接在线下订单,提交供应商确认,也可邀请一个或多个有供货资格的供应商在线议价,还可以发起网上竞价,以获取更优惠的供货价。

  其中,《暂行办法》提出,网上竞价按"价格+时间"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价格时,按投标时间先后顺序定标,先报价的则成为本次竞价的成交供应商。

  自制度实行以来,安徽各级网上政府采购程序得到大力规范,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各方满意度,取得了良好效果。其他各项网上采购活动也同样取得了很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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