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明确财政资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范围
作者:何清平 发布于:2013-10-21 15:15:00 来源:河北日报
新能源等产业将获重点支持
从省财政厅获悉,日前我省出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新能源、新一代信息、生物、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海洋经济、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一般采取拨款补助、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等支持方式,并根据国际国内和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势进行适当调整。
我省从2012年开始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省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重点应用示范、高成长性企业培育、重大龙头项目引进、产业创新发展以及区域集聚发展等工作。
专项资金设立以来,重点支持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抗体药物中试基地、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涞源金家井太阳能光伏电站、宣化冶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单螺杆水润滑无油空气压缩机产业化等144个项目建设。(通讯员何菲、刘真 记者刘清波)
从省财政厅获悉,日前我省出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新能源、新一代信息、生物、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海洋经济、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一般采取拨款补助、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等支持方式,并根据国际国内和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势进行适当调整。
我省从2012年开始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省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重点应用示范、高成长性企业培育、重大龙头项目引进、产业创新发展以及区域集聚发展等工作。
专项资金设立以来,重点支持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抗体药物中试基地、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涞源金家井太阳能光伏电站、宣化冶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单螺杆水润滑无油空气压缩机产业化等144个项目建设。(通讯员何菲、刘真 记者刘清波)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