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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采购中心2012年完成采购额41亿元

作者:韩 冰 发布于:2013-01-30 10:1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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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为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

  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完成采购额41亿元,八年累计完成采购额112亿多元。

  在组织采购活动的过程中,采购中心努力践行"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服务标准专业效率、结果体现效用效益"的工作要求,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受到了业界广泛好评。在第八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暨"双十"庆典上,采购中心被评为2012年度全国十佳集采机构(省级)。

  注重质量管理 起步早见效快

  政府采购业界对ISO质量管理体系并不陌生,目前已有很多集中采购机构将其导入采购程序,用于采购标准化管理。采购中心早在2004年成立之初就获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在全国较早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积极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政府采购质量管理体系。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采购中心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运行已经8年,编制完成了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两册、行政管理工作手册一册、程序文件14个、采购作业标准3个、采购作业导则17个,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目标管理效果明显。

  采购中心运用质量管理体系原理,全程控制采购作业工作质量,抓住编制、实施、运行、监督四个环节,强化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多方监督等监控手段,采购管理工作持续改进,工作质量不断提升。采购中心每年都会组织开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各一次,实施采购作业改进事项20余项。

  依据质量管理体系,采购中心将采购作业进行了职权分解和责任落实,积极推行采购作业责任制,明确各环节、各岗位、各流程的具体职权和责任。同时,严格对日常采购作业工作按月进行绩效考核、评议,抓督察、抓考核、抓典型、抓通报,确保采购作业责任制在各个层面得到全面落实。

  "我们将质量管理体系成功导入政府采购作业中,有效提升了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标准化,形成了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政府采购作业机制,维护了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有序运行。"采购中心主任刘国宁说。

  完善规章制度 提高规模效益

  "采购中心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置的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业务上独立行使权利、独立承担责任的专司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政府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主要执行代理自治区本级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刘国宁表示,多年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的监督指导下,采购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廉洁、高效"为宗旨,围绕"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服务标准专业效率、结果体现效用效益"的目标和"提速、控价、保质"的工作要求,把规范采购行为、提升采购效益、预防腐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为工作重点,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采购中心不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包括文件、人事、后勤在内的一系列行政管理制度,建立了三大采购作业标准和一系列采购作业导则,另外还有廉洁自律规定、六条禁令、质疑答复机制、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制度、公示制度等。

  目前,采购中心涉及的业务范围不断拓宽,涵盖通用类货物、服务类、工程类等项目,采购额由最初的几千万元扩大到2012年的41亿多元,累计完成采购额突破112亿元。采购效益也显著提高,节约资金由2004年成立时的700多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3亿多元,累计节约资金近10亿元。

  与此同时,采购中心坚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在评分上给予一定优惠,组织了多个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采购,仅2012年完成的民生项目采购额就达到10亿元,较好地推动了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推行限时办结 加强内部制衡

  在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采购中心不断强化标准管理,通过增强采购过程的结构性,使采购作业实现简约化和规范化,进而提高采购效率。采购中心还推出限时办结制,对采购作业程序的每一个环节规定相应的时限,要求工作人员限时办结,并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公开采购效率情况,增加采购作业透明度。

  同时,采购中心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化平台,不仅实现办公自动化,还简化了工作流程,有效提高了采购活动的效率。2012年,采购中心共组织实施1000多个项目,采购作业平均耗时4.2天,占采购全环节耗时的8%,采购效率持续提高,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满意度均超过95%,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通过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统一的采购文件范本和合同范本,采购中心实现了严格的标准化管理作业,采购操作流程和采购行为不断规范。

  此外,采购中心通过加强内部建设实现了分工制衡,采购一部负责作业过程管理,采购二部负责合同签订和后期服务程序作业,监督部负责采购决策、采购全程监督、技术审核等,使得采购业务部门之间形成互相牵制、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格局,有利于预防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确保廉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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