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3年择机推批量集采
2013年,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目标之一是继续确保每名工作人员不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图为该中心赴辽宁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
1月30日,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发布2013年工作要点,并确定了今年的工作目标: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增长10%以上,平均节支率保持在10%左右;药品集中采购额达到180亿元以上,启动实施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力争继续保持针对采购中心的有效投诉为零;力争继续确保每名工作人员不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为了实现上述4个目标,采购中心将从以下方面抓落实:进一步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全面推进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规程,不断提升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电子化网络采购平台;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细化采购品目 提高服务项目比重
规模和范围是政府采购发挥政策功能的基础。2013年,采购中心将进一步拓展政府集中采购范围,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提高规模效益。
据了解,采购中心将结合辽宁省财政厅修订的《省本级部门预算资产配置预算标准》,根据省直单位委托的采购任务,做好工作规划,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科学性,杜绝发生无预算、超预算、奢侈采购等现象。
围绕辽宁省政府2013年的工作重点,采购中心将协助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把关系国计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品目,不断提升公共服务项目采购的比重,积极探索线路租赁、就业培训和社会工作服务等服务类项目定点采购。
采购中心还将加强对采购形式和服务手段的研究,完善大宗货物集中采购机制,积极探索对医疗设备等金额较大的特殊货物实施规模采购;择机推行批量集中采购,切实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利用电子化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打造全省统一的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市场。
修订业务规程 完善评审规则
作为政府采购的具体操作机构,对制度执行效果有着最直观的感受。2013年,采购中心将会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修改完善《省直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规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办法》、《单一来源操作实施细则》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解决目前法律规定存在的不协调、不明确和不细化问题。
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方面,2013年,采购中心将根据工作实际,修订业务规程和采购文件范本,进一步完善采购项目评审现场规则,规范评审行为,严肃评审纪律;进一步创新采购方法,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采购文件的编制质量,坚持内部论证、专家论证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做法,规避采购需求中带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的条款。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翻阅采购中心2013年工作要点,发现全面推进采购合同管理和履约验收是采购中心规范内部工作规程的重要举措。
具体来说,采购中心将对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和其他特殊项目,邀请第三方权威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活动,确保合同标的验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继续加强采购合同签订、采购文件资料归档等环节的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合同管理和履约验收,切实提高采购合同签订、日常管理、履约验收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强化政策功能 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是采购中心2013年工作的另一个重点。
根据工作安排,采购中心相关处室将进一步支持节能环保、信息安全产品管理、正版软件使用等工作,加大绿色环保产品采购力度,对列入"节能清单"的计算机、空调等9类产品实施强制采购;积极推行可循环通用耗材代替原装耗材,变频空调代替定频空调,推广绿色纳米制版印刷技术,推动新能源汽车试用和采购。
同时,采购中心将会同辽宁省财政厅落实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继续推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扩大试点范围,适当提高授信额度和贷款周期;配合做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评价工作,不断提高政策执行效果。
在备受关注的公务用车采购方面,采购中心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政府采购政策和资产配置规定,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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