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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政局:四项检查规范政府采购运行

作者:鲁 欣 发布于:2013-02-01 10:1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考核检查,对供应商实施专项检查,对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检查,实施市财政局内部自查自纠梳理工作运行程序。"日前,河南省郑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了该局对自身及政府采购相关各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工作。

  近年来,郑州市财政局通过强化监督检查,旨在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县(市)区政府采购基础工作,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进一步提升该市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规范操作 考核检查代理机构

  据悉,每年3月,郑州市财政局联合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共同组成考核检查组,对采购中心和采购代理机构上年度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作进行专项考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信息发布、招标文件制作、政策功能体现、档案资料管理、内部管理制度等各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完整、不健全等问题,我们要求各代理机构针对存在的问题或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将检查情况以信息公告的形式在网上通报。"该负责人如是说。

  同时,每年9至10月,郑州市财政局还开展对协议及定点单位的专项检查。据了解,该局首先要求460家协议及定点单位,对自己在服务期内产品(服务)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服务承诺等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时报送郑州市采购办;其次重点抽查,依据自查情况有针对性地挑选20%的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从财政、监察和审计三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对确定的协议及定点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其服务期内业务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最后召开座谈会并通报检查结果。

  该负责人表示,专项检查的实施,督促各供应商严格执行投标价格和优惠率及各项服务承诺,旨在打造诚信守法的供应商群体,便于其更好地为市直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分组检查基层 规范管理行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规范基础工作,每两年郑州市财政局会对各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检查,即抽调16个县(市)区采购办主任分成四个检查组,对县(市)区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电子化推广应用、落实政策功能、专家库建设与管理、代理机构考核、采购档案管理、政府采购宣传、培训与调研等进行检查。

  "此项检查工作的开展,一方面让我们开阔了视野,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目的,为做好本部门工作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又规范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登封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另外,为规范工作程序,郑州市财政局还积极实施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内部工作运行程序。

  一方面广泛征求采购当事人意见与建议,针对政府采购工作中"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服务对象评价的重点问题"和"开展工作的难点问题",每年召开预算单位和供应商座谈会,分别邀请市直单位主管领导、政府采购工作负责人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代表及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参加,对该市的政府采购工作建言献策。另一方面针对座谈会的意见与建议,对内部工作运行程序进行认真检查梳理,对不规范环节及时纠正和完善,精简工作环节,规范内部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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