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大:首次将市属工业园区预算纳入监督范围
作者:陈泉顺 发布于:2013-02-04 09:05:00 来源:抚州市人大
在今年1月召开的抚州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发现,提交大会审议的预算草案及报告与以前有所不同,增加了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预算的相关内容。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作为抚州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享有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建立了一级财政,但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园区的财政预决算一直未按法律程序报经人大审查批准,成为人大预算监督“盲区”。
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工业园区预算监督“盲区”问题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要求,根据监督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13年开始,将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预算纳入监督范围,填补了市人大对市属工业园区预算监督的“空白”。
(江西省抚州市人大财经委 陈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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