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小企业获八成以上政府采购市场份额
原标题:浙江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成效显著
2012年浙江省财政厅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并结合我省实际,多管齐下,大力推动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取得明显成效。
切好“蛋糕” 惠及中小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单项金额少,全年总量大的特点,结合中小企业实际业务能力,切好政府采购“蛋糕”。浙江省规定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对预算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且适用于中小企业生产提供的通用性强、标准或规格较为统一的项目,一般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询价”,直接向中小企业定向采购。在采购尹始就将政府采购市场的大部分份额直接切给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扫清“道路” 引导中小企业。
深入剖析政府采购制度,努力扫清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道路”。2012年开始,浙江大力推行供应商网上报名和资格预审,取消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文件工本费,其他采购组织机构(包括中介代理机构)应减半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对诚信指数高的中小企业应免收投标保证金等,切实减轻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负担;全面禁止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注册资金限制,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竞争扫清“道路”,排除障碍,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搭建“桥梁”,扶持中小企业。
制定《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并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办法规定,浙江省内中小企业供应商可以政府采购信用和以国库集中支付为履约保障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向试点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可免于向银行提供财产性担保,并且贷款利率应低于国家规定向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限额,将利率优惠与企业诚信挂钩。在浙江整体经济较为困难,中小企业发展遭遇资金瓶颈的情况下,为银行和中小企业搭建融资的桥梁,通过政府采购制度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通过各方面努力,浙江中小企业获得了良好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极大的激发了中小企业的热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效应正逐渐显现。2012年全省中小企业已获得八成以上政府采购市场份额。统计显示,2012年全省政府采购总金额835.63亿元,其中697.81亿元政府采购订单授予中小微企业,占总采购金额的83.5%,同比增加7.4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也正显现出强大活力,试点4个月,已有近百家中小企业与试点银行达成合作意向,其中27家中小企业已获得各试点银行授信额度1.88亿元,极大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资金困境,提高了企业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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