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用于维持政权运转的支出为223.18亿元,占8.74%,其中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经费182.44亿元,占省级总支出的7.14%,其中“三公经费”8.64亿元,占省级总支出的0.34%,具体是因公出国(境)支出0.7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5亿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89亿元
试行将经费开支项目细化到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实物定额;选取部分实物定额进一步细化分档,如针对公务用车的用途和性质不同,将公务用车细化为普通车辆、特种车、囚车、防暴车和摩托车等,在此基础上对运行维护费分档细化到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和杂项费等开支内容;将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细化到项级科目。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广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一、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抓收入、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财政发展改革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完成良好,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反映,2012年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收入(按广东口径,含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724.47亿元,增长7.73%。其中地方级收入8492.23亿元,增长8.54%,占57.67%;中央级收入6232.24亿元,增长6.64%,占42.33%。
2012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228.2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92%,增长12.96%,超收176.89亿元(详见附件一表1-2)。从5月份起财税收入累计增幅连续8个月平稳回升,财政收入总量继续位居全国各省(市、区)第一。主要情况如下:
按主要税种划分。增值税793.84亿元(自然口径,下同),增长13.22%;营业税1556.72亿元,增长8.77%;企业所得税891.01亿元,增长7.77%;个人所得税322.71亿元,下降5.47%,主要受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影响;契税271.83亿元,增长14.00%;城市维护建设税338.31亿元,增长14.51%。
按税收与非税收入占比划分。全省税收收入5073.66亿元,非税收入完成1154.54亿元,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1.46%。
按预算级次、区域划分。省、市、县三级收入增长协调,分别增长13.21%、12.33%、13.92%。珠三角九市、东西两翼及北部山区十二市收入分别增长12.36%和16.01%,东西两翼及北部山区十二市增长率分别高于全省和珠三角九市3.05、3.65个百分点。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267.70亿元,增长8.21%,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一表3-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1.12亿元,增长9.05%。(2)公共安全支出609.78亿元,增长6.93%。有效支持维护社会公共安全。(3)教育支出1466.49亿元(其中基础教育971.12亿元),增长28.99%,完成中央下达我省2012年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的目标任务。(4)科学技术支出244.60亿元,增长19.19%。(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5.55亿元,下降20.10%。主要原因是2011年深圳市列支了大运会承办经费,2012年无该项支出。(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98亿元,增长6.00%。主要原因是2011年我省提前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同因素相比2012年扩面支出较少。(7)医疗卫生支出497.15亿元,增长16.82%。(8)节能环保支出229.87亿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2012年中央下达的节能补贴比2011年减少约12亿元。(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21.28亿元,增长17.52%。(10)农林水事务支出540.45亿元,增长25.09%。主要原因是2012年农资综合补贴增加约24亿元、水利资金增加约44亿元、碳汇工程及森林抚育等林业资金增加约10亿元。(11)交通运输支出482.79亿元,下降9.31%。主要原因是交通融资平台还本付息等一次性支出减少。(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84.66亿元,增长22.85%。(13)住房保障支出172.99亿元,增长6.57%。增长较低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2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比2011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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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各项补助款和预算结转、结余,减去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以及上解中央项目后,全省公共财政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具体结余金额待决算完成后确定)。
2.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80.84亿元(详见附件一表5),增长13.21%,比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通过的收入预算增加74.84亿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和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2012年省级财政总收入2522.69亿元。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执行情况如下:
税收收入1282.40亿元,增长12.53%,其中增值税25.11亿元,增长52.78%;营业税660.50亿元,增长11.10%;企业所得税351.33亿元,增长10.17%;个人所得税91.79亿元,下降11.11%。非税收入98.43亿元,增长23.02%。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省级财政总支出2520.10亿元,比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通过的预算增加160.92亿元,主要是按规定报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议审批后,增加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支出86亿元和省级超收收入安排支出74.92亿元。剔除列收列支项目等不可比因素后,2012年省级超收收入中78.58%用于改善社会民生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均衡区域发展水平。
2012年省级财政总支出2520.10亿元中,按预算级次划分,(1)省本级支出708.67亿元,占28.12%;(2)对市县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1697.27亿元,占67.35%,其中返还性支出471.80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482.7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742.70亿元;(3)上解中央支出110.94亿元,占4.40%;(4)调出资金3.23亿元(按规定计提的水利建设基金),占0.13%(详见附件一表6)。
省本级支出708.67亿元的主要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82亿元,增长30.15%,主要原因是抚恤金标准提高等政策性增支因素影响。(2)公共安全支出60.82亿元,增长14.90%。(3)教育支出135.78亿元,增长35.93%。(4)科学技术支出38.33亿元,增长43.43%。增幅较高的原因是省级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53亿元,增长20.5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0亿元,增长24.12%。(7)医疗卫生支出22.36亿元,下降0.05%。主要原因是部分在2011年反映为省本级支出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在2012年调整为补助市县支出。(8)节能环保支出5.82亿元,下降39.76%。主要原因是2012年中央下达的节能补贴比2011年减少约12亿元。(9)农林水事务支出15.20亿元,增长10.09%。(10)交通运输支出96.44亿元,增长62.87%。主要原因是2012年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安排了17亿元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资金。
2012年省级总支出中,维持政权运转的经费207.37亿元,占省级总支出的8.8%,其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9亿元。
2012年省级财政总收支相抵,结余2.59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64.0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4%;支出2178.7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4%。主要原因是2012年各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详见附件一表19-20)。
2012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5.7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7%;支出111.0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5%。主要原因是2012年市县按规定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提取的省级教育、水利等基金收入,主要在年底缴库,相应需在2013年度列支(详见附件一表21-22)。
(三)2012年十件民生实事资金落实情况。
2012年,全省财政共拨付1649.81亿元落实和配合实施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3%;省级财政共拨付523.01亿元用于十件民生实事,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7%。主要体现在:一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支出13.0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6%。二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44.3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0%。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支出79.36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2%。四是深入开展价格惠民,支出151.4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45%。超额完成预算的原因主要是中央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和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超出年初预算。五是优化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支出84.8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7%。六是推进文化惠民,省财政安排11.93亿元,支出10.6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6%。主要原因是部分新增的文化惠民资金需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后按程序报批分配方案再下达。七是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省财政安排115.32亿元,支出88.1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7%。主要原因是部分教育经费需按规定统计核查实际人数后再下达。八是强化养老助残服务,省财政投入25.89亿元,支出23.4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4%。主要原因是养老福利机构建设等项目按程序进行竞争性立项后再下达。九是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条件,省财政安排12.17亿元(不含用于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条件的其他相关民生项目资金,下同),支出9.8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2%。除拨付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助5.17亿元外,拨付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4.63亿元(含农民工圆梦计划资金),该项资金需在年度终了后按实际培训转移人数据实清算下达。十是抓好食品安全,支出17.9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8%。
(四)财政管理改革情况。
2012年,我省财政工作主要体现“九个着力”:一是着力抓好增收节支,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及早科学研判形势、主动出台措施,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厉行节约,强化支出管理。二是着力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转型升级。省财政统筹2012-2014年各项资金近1600亿元,通过集中投入及差别化政策,通过突出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突出支持扩大内需、突出支持产业转移园区建设、突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突出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等,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是着力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推进建设幸福广东。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全年全省民生支出4781.18亿元,增长12.83%,占全省支出的比重达65.79%,比上年同期提高了2.7个百分点。四是着力健全财政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支持“三农”全面发展。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继续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坚持“以奖代补、分类扶持”的原则支持扶贫“双到”工作;继续建立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五是着力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保障“财力下移”落到实处。积极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确保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达到年人均7.6万元以上,完成财政部核定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缺口124亿元的消化任务;扩大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范围;制定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重点平台开发建设的意见,落实对重点区域的财政扶持政策。六是着力推进各项税制改革工作,改进税源培植方式。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认真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实施小微企业税费减免政策。七是着力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动绿色发展。落实支持促进环境和生态保护与节能减排政策;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建立财政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八是着力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加快财政工作转型。率先全国探索开展为民办事征询民意改革试点;率先全国探索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改革;继续深化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深化引入第三方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改革;运用财政激励政策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作;建立预算编制征询意见机制,扩大政府预算编制范围,在试编三年的基础上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正式提交省人大审议;开展财政会计核算从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改革试点;探索开展经营性领域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预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公开,成为首批公开“三公”经费的四个省(市)之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决策专家咨询机制。九是着力加强纪律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详见附件一之四)。
(五)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认真研究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对预算的决议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人大代表在审议省级2012年预算草案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包括完善财政体制、推进财政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加大民生投入、强化财政管理等内容,涉及到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针对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财经委所提的各项意见,省财政厅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梳理,并在工作中积极落实。一是通过不断加大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健全县以下政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实施财力薄弱镇(乡)补助政策、探索研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努力减轻市县财政配套资金负担,促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二是加大“三农”投入,推进城乡一体发展;加大医疗和社会保障投入,完善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农村教育事业投入,推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三是认真落实减免税费等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四是积极落实十件民生实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五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认真研究落实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省财政厅承办的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共197件,其中主办件26件、协办件171件,均已按时办理完毕。主办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共14件,占54%,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解决的共9件,占35%,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共3件,占11%,均实现百分百沟通。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增强办理实效,使得人大代表的“良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2012年,预算执行等财政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收入总量大,但人均水平低。我省是全国财政收入第一大省,但人均水平低,1998年广东人均财政支出排在全国第5位,高出全国地方平均水平534元,但到2011年已下滑至全国第20位(如剔除深圳,则下滑至27位),低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528元(2012年全国数据尚未公布)。二是,区域间财力分布不平衡,县域经济财政实力总体薄弱。2012年珠三角地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额占全省市县级收入总额的78.89%,分别是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8.7倍和6.55倍。同时,省、市、县三级财力“两头小、中间大”,分布不够合理均衡。三是,财政分配和管理仍存在“重分配、轻管理”和“重使用、轻绩效”的情况,部门肢解财政、财力固化分配的情况较为突出。同时,财政供给范围过宽、包揽过多,预算约束弱化,资金投入增加与老百姓满意度提高不同向、不同步。四是,民生支出任务重,外来务工人员公共服务支出压力大。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的支出任务重,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共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畴后财政支出压力加大,仅2010年广东对流动人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累计达326亿元,其中教育105亿元、医疗44亿元、就业7亿元、社会治安62亿元。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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