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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为国内公务考察划“禁区” 接待禁送纪念品

作者:程姝雯 通讯员 韩贺彬 发布于:2013-02-18 11:40:00 来源:合肥在线

  原标题[安徽为国内公务考察划“禁区” 接待禁送纪念品]
  
  
  晨报讯 记者 程姝雯 通讯员 韩贺彬 昨天(2013年02月17日),记者从安徽省纪委获悉,我省出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对我省党政机关组织的学习、调研、考察以及我省接待外来调研团的标准做出明确规定:厉行节俭、力戒浪费,严格控制外出的人数和时间,在考察接待中,也将取消赠送纪念品。
  
  省纪委介绍,所谓“国内公务考察”,包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组织的在省内或到省外的调研学习、工作交流等公务活动。
  
  记者了解到,该项办法,从发起、接待两方面,严格把关,防止出现以公务考察为名的公款旅游现象。
  
  在《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我省将严禁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考察目的的公务考察活动,国内公务考察要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控制出行人数和时间,严禁擅自更改考察线路、随意延长停留时间、虚报公务考察人数。
  
  在公务考察接待方面,《办法》中也明确划出多项“禁区”:
  
  按照要求,国内公务考察接待应当先审批、后接待,按照分级、分类、对口的原则进行,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
  
  接待单位根据需要规范接待程序,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纪念品、土特产、礼金、有价证券,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
  
  接待中,还应安排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不得搞层层多人陪同;
  
  各项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费用,还必须在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中开支并专项列出反映。
  
  《办法》还特别指出,我省财政部门将加强对国内公务考察、接待项目的财务审查稽核和监管,审计部门将加强对该项情况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也将加强对公务考察的把关,违规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省纪委表示,针对我省国内公务考察和接待的执行情况,将列入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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