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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救援保障突发事件处置等可申请公务机

作者:王云 发布于:2013-02-19 08:25:00 来源:云南网
  记者昨日(2013年02月16日)从省政府了解到,为了增强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民航保障能力,为应急救援提供更为安全、方便、快捷、高效的交通运输工具,我省印发了云南省公务机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据悉,公务和商务活动使用公务机要求遵循高效、节约和规范申请、审批使用原则。除按照市场化方式正常使用公务机情况外,全省还有一些公务和商务活动可申请使用公务机。如,国家部委正职领导在滇重要公务活动,国家部委副职领导在滇特殊情况下公务活动;省级正职领导重要公务活动,省级副职领导特殊情况下公务活动。
  
  此外,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重要紧急商务活动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紧急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以及省委、省政府批准开展的其他特殊公务和商务活动也可以按照程序审批办理公务机使用程序。
  
  同时,省监察、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将按照要求加强对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机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务机使用依法依规、合理高效,切实控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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