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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预算草案报告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2-20 09:13:00 来源:中国政府网
  关于江苏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江苏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在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下保持了财政运行的稳健态势,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八项工程”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改革稳步推进,较好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
  
  全省公共财政收入5860.69亿元,比上年(下同)增加711.78亿元,增长13.8%。其中,税收收入4782.59亿元,增长16%,占公共财政收入的81.6%。全省公共财政支出6996.59亿元,增加774.87亿元,增长12.5 %。
  
  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8121.85亿元。其中,全省公共财政收入5860.69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2261.16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总支出7313.46亿元。其中,全省公共财政支出6996.59亿元;上解中央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等316.87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年终结余及结转808.39亿元。
  
  省级公共财政总收入3029.08亿元。其中,省级征收的公共财政收入522.28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2506.80亿元。省级公共财政总支出2943.61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842.14亿元;上解中央支出、对市县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支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等2101.47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年终结余及结转85.47亿元,其中,未完事项结转下年支出84.46亿元,年终结余资金1.01亿元。
  
  受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影响,全省基金收入3612.38亿元,减少457.22亿元,下降11.2 %;支出3540.04亿元,减少478.20亿元,下降11.9%。省级基金收入155.60亿元,增加28.88亿元,增长22.8%;剔除补助市县支出,省级基金支出67.14亿元,增加8.89亿元,增长15.3 %。
  
  列入编报范围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09亿元,支出8.09亿元,均占年初预算的92%。
  
  在省财政与中央财政、市县财政办理正式决算后,上述预算执行情况还会有一些变动,届时我们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2年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主要突出了以下重点:
  
  (一)注重发挥宏观调控职能,促进经济在加快转型升级中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支持投资消费出口协同拉动经济增长。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增长12.5%。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10亿元,增长23.6%。争取中央财政各类转移支付814亿元,增长15.6 %。二是支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省科技、节能环保和交通运输支出分别增长16.6%、9.6%和14.7%。三是提高区域发展的协调性。省对市县各类转移支付补助1351.97亿元,增加138.92亿元,增长11.5%。其中,对苏北地区转移支付补助760亿元,占补助总额的56.3%。
  
  (二)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八项工程”深入推进。各级财政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压缩行政成本,确保“八项工程”支出需要。其中,省财政用于“八项工程”资金670亿元,增长14.1%。注重抓支出促项目,制定“八项工程”财政支出考核制度,推动省级“八项工程”全年支出进度达98.9%,较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全力保障民生幸福工程“六大体系”建设,省财政安排资金357.61亿元,增长12.8%。全省公共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支出共计2577.59亿元,增长19.3%,高于支出平均增幅6.8个百分点。其他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水利等支出也大幅度增加,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增长21.9%,有力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2012年,全省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超过四分之三。
  
  (四)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促进公共财政体系更趋完善。一是收入质量管理明显加强。省财政通过强化税收占比考核、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完善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等措施,促进了财政收入质量的稳步提高。2012年全省税收占比比上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二是专项支出改革继续推进。将涉及农村环境治理的12项省级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大力支持村庄环境整治。将部分专项资金通过因素法进行分配后改由结算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比上年提高6.8个百分点。列入绩效目标管理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已占专项资金总额的60%左右。三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平稳推进。2012年四季度,共计减少试点纳税人负担约33亿元,试点纳税人减税面超过95%。改革的结构性减税效应初步显现,对推动我省服务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产生积极影响。四是财政立法取得新进展。《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获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促进了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五是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推进。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全面推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开始试点,民生专项支出公开范围不断拓宽。
  
  2012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过去的5年,在积极应对风险和挑战中,财政发展和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08—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累计2.1万亿元,比上个5年增加1.4万亿元,年均增长21.2%。公共财政支出累计2.5万亿元,比上个5年增加1.7万亿元,年均增长22.3%。二是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有效发挥。各级财政主动作为,大力支持扩内需保增长、惠民生保稳定,有效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了江苏经济的率先复苏,为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集中财力办成了一批大事难事。初步建立了适应江苏发展水平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不断提高。财政“三农”投入逐年加大,推动全省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农民收入增幅连续三年超过城镇居民,城乡一体化水平较大提高。更大力度扶持苏北发展,苏北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连续多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区域发展更趋协调。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全省财政教育支出比重超过中央考核要求。城乡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全覆盖,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四是财政改革不断推进。初步建立了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财政体制,加大财力下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财政管理体系基本形成。预算外资金全面取消。各项税制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财政监督更加强化,管理绩效不断提升。
  
  上述成绩,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监督指导、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幅放缓与财政刚性支出加大的矛盾较为突出;财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有待加强;财政收入质量尚需提升,财政支出结构需继续加大调整力度,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少数地区偿债压力较大,财政潜在风险不容忽视。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3年预算草案
  
  (一)2013年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
  
  综观国际国内形势,2013年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将复杂多变。从财政看,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收入方面,经济趋稳的基础尚需巩固,实体经济经营仍较困难,加之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财政收入增幅趋缓。支出方面,与时俱进深化“八项工程”,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稳定经济增长和调整经济结构都需要增加财政投入,财政支出压力较大。根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2013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全力支持经济稳中求进,大力保障“八项工程”深入实施。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一是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保质保量。树立正确的收入导向,严格依法征收,确保财政收入真实可靠、结构优化。二是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绩效。财政支出重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管理、厉行节约。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继续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二)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1.全省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13年经济发展预期目标、经济社会政策,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安排为6447亿元,比2012年执行数(下同)增加587亿元,增长10%左右。公共财政支出安排为7767亿元,增加770亿元,增长11%。这样安排,既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又充分兼顾到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减收因素,为实体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宽松的财税环境,体现了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财政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预计为8597.49亿元,除各级政府当年征收的本级公共财政收入6447亿元外,其余为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补助等收入。全省公共财政总支出8597.49亿元,除各级政府当年本级公共财政支出7767亿元外,其余用于上解中央支出等。收支相抵,全年收支平衡。
  
  2.省级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省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2013年省级征收的公共财政收入安排为569.33亿元,增长9%。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1341.73亿元(其中,中央专项补助620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000.74亿元,上年结余及结转85.47亿元,省级公共财政总收入2997.27亿元(不含2013年仍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省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上述省级公共财政总收入2997.27亿元,减去根据财政部要求专款专用的专项补助620亿元、上年结余及结转85.47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10.17亿元、对市县税收返还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980.0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40亿元,省级当年可用财力1061.6亿元,拟全部安排支出,较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8 %。
  
  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如下:教育216.40亿元,增长9.4%;科学技术47.70亿元,增长9.6 %;文化体育与传媒25.94亿元,增长10.5%;社会保障和就业85.93亿元,增长9.6%;医疗卫生96.71亿元,增长10.3%;节能环保43.99亿元,同比增长11.6 %;农林水事务153.72亿元,增长10%;住房保障支出19.32亿元,同比增长11 %。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支持“八项工程”进一步丰富拓展内涵、提升工作标准放在预算安排的首要位置。省财政通过当年财力安排和统筹相关资金,共计安排“八项工程”资金749.70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2.40亿元,增长10.7%。其中:
  
  1. 转型升级工程资金96.42亿元,增长10.4%。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支持铁路、农村公路、连云港深水航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支持商务发展和稳定外贸出口,扩大消费需求;支持沿海开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
  
  2.科技创新工程资金35.44亿元,增长10.8%。重点支持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示范;支持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加快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重大研发机构等科技平台建设;支持发展科技金融等。
  
  3.农业现代化工程资金120.57亿元,增长11.9%。重点支持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十项行动计划;支持村庄环境整治和城镇化建设;支持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开发生产能力;支持高效设施农业和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支持农民培训和脱贫奔小康工程等。
  
  4.文化建设工程资金16.30亿元,增长13.5%。重点支持文化强省建设;支持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公益性文化事业;支持发展壮大文化产业等。
  
  5.民生幸福工程(六大体系)资金394.42亿元,增长10.3%。安排“终身教育体系”资金216.39亿元,支持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教育惠民;安排“就业服务体系”资金9亿元,推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安排“社会保障体系”资金78.87亿元,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城乡低保最低保障标准;安排“基本医疗卫生体系”资金77.85亿元,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280元,适当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安排“住房保障体系”资金8亿元,引导银行贷款、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资金4.3亿元,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
  
  6.社会管理创新工程资金17.62亿元,增长8%。重点支持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支持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体系;支持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等。
  
  7.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资金57.16亿元,增长12%。重点支持太湖、长江、淮河、南水北调沿线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支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支持“绿色江苏”建设等。
  
  8.党建工作创新工程资金11.81亿元,增长8%。重点支持全省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主题教育活动及党员干部培训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为3704.0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当年收入拟全部安排支出。
  
  201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为145.11 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6.7 %。剔除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等安排的补助市县支出,省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为59.2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1.7 %。
  
  (四)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3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为8.17亿元,主要是列入编报范围的省属企业按规定比例上缴的年度净利润。当年收入拟全部安排用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省属企业发展。
  
  三、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完善财政宏观调控政策体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促进扩大内需。继续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支持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规范收费,支持实体经济对稳增长的支撑作用。综合运用增加支出、减免税费、贴息、风险补偿、创业投资等多种手段,发挥好财政政策在支撑发展、改善民生、推进改革等方面的作用。
  
  (二)调整完善财政体制,健全省以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机制。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以促进形成科学发展为导向,以服务“两个率先”为目标,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完善省对市县分配关系。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建立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支持和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
  
  (三)改革财政资金支出方式和分配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贷款、保险、信用、证券、融资的引导作用,加大对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扩大财政资金有偿使用试点范围,运用市场化模式放大资金效用。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将省级预算绩效考核结果、审计结果和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切实加强预算管理,推动财政稳健发展。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加强税费征管工作,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研究建立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逐步形成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范围,尝试建立政府“公物仓”管理制度。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除涉密部门外,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继续推进市县预决算公开和基层财政民生专项支出公开。深入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江苏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为在新起点上开创江苏科学发展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
  
  参阅资料
  
  八项工程:中共江苏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提出,“十二五”期间全省要重点实施“八项工程”,分别为:转型升级工程、科技创新工程、农业现代化工程、文化建设工程、民生幸福工程、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党建工作创新工程。“八项工程”是我省落实十八大精神、推进“两个率先”的主抓手。
  
  六大体系:省委提出,推进民生幸福工程,重点是实施“一个计划”、 构建“六大体系”。“一个计划”即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六大体系”即终身教育体系、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卫生体系、住房保障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涵盖了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方面。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通过财政资金在政府间无偿拨付,来实现弥补地区间财力差异、实施特定宏观政策目标的一项财政资源再分配制度。现行转移支付按目的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接受方可作为财力统筹安排使用,目的在于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专项转移支付,通常也称为专项补助,用于政府间委托事务、共同事务以及符合上级政府特定政策目标的事务,接受方必须专款专用。一般性转移支付有利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统筹安排财政支出和落实管理责任;专项转移支付能够更好地体现上级政府的意图,促进相关政策落实。
  
  税收返还: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2002年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和2009年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时,为保证中央和地方既得利益,在财政体制中采取了税收返还政策。现行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包括三项内容: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简称“两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按照中央对我省返还办法,省财政相应对市县进行税收返还。从省级财政角度,中央对我省的税收返还即为“税收返还收入”,省财政对市县的税收返还即为“税收返还支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税制改革举措。根据国务院部署,上海于2012年1月1日率先开展试点,我省于2012年10月1日开始试行。主要内容是: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的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不同的行业,同时,为妥善处理不同地区、不同纳税人、不同业务之间的税制衔接问题,还采取了相关过渡政策。这项改革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促进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为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中央提出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以市县财政为责任主体,中央和省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并通过完善配套措施和监督约束机制,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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