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报告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2-20 09:13:00 来源:中国政府网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四川省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深入实施“两化”互动和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全省经济社会保持了稳定发展势头。在此基础上,全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421.3亿元,增长18.4%;中央补助2926.65亿元(返还性收入231.7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564.5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130.28亿元);动用上年结转结余等1039.08亿元。公共财政收入总量为6387.03亿元。
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完成5431.11亿元,增长16.2%;上解中央支出等242.61亿元。公共财政支出总量为5673.72亿元。其中:农林水支出649.6亿元,增长19%;教育支出998.68亿元,增长45.9%;科学技术支出58.09亿元,增长27%。三项法定支出增幅均高于全省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15.1%的增幅。
全省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713.31亿元。其中:按政策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697.71亿元;累计净结余15.6亿元(当年结余3.31亿元)。全省算总账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15.9亿元(国有土地方面收入1444.91亿元);中央补助62.01亿元;动用上年结转结余等340.3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2118.2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707.07亿元(国有土地方面支出1429.22亿元);调出资金9.8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1716.88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401.34亿元。
2012年,全省各级财政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努力提高支出绩效。
一是推进“两化”互动。全省投入资金1675亿元,重点支持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7+3”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进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是加大“三农”投入。全省投入资金2537亿元,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其中:投入资金66亿元,深入推进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和秦巴山区、乌蒙山区、藏区连片扶贫,提高贫困地区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的能力;投入资金44亿元,支持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村相融成片,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突破。
三是实施“民生工程”。“十项民生工程”投入资金1413亿元,为计划的130.9%。其中:全省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151亿元,占民生工程总投入的81.5%。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确保教育投入达标。努力加大教育投入,顺利完成教育支出占GDP4%和财政支出18%的目标考核任务,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实施。全省新建农村公办幼儿园250所、增设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班9200个,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补”和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政策全面实施,中职教育全部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和民办三年级学生除外),地方本科高校生均拨款达到1.2万元的投入目标圆满完成。
五是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全省投入资金128亿元,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完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省首批55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全面完成。探索实施文化“公共服务购买制”,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所占比重明显提高,文化产业逐步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六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省投入资金1126亿元,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其中:投入资金707亿元,支持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城乡低保、优抚安置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优抚标准稳步提高,“全民养老”制度基本建立;投入资金419亿元,支持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逐步缩小,药品费用有效降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最低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
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省投入资金266亿元,支持建设“生态四川”。其中:投入资金200亿元,支持退耕(牧)还林(草)、天然林保护、自然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减排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投入资金46亿元,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投入资金20亿元,支持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和受威胁农户避险搬迁。
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投入资金815亿元,支持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投入资金369亿元,支持出川大通道、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全省高速公路网基本形成,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再上新台阶;投入资金73亿元,支持大中型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项目建设,“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的宏伟目标正在变为现实。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八个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中,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646.86亿元,增长16.9%;中央补助2926.65亿元;动用上年结转结余等617.58亿元。公共财政收入总量为4191.09亿元。
省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884.78亿元,增长10.1%;补助市县支出2792.12亿元(返还性支出176.6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58.2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257.24亿元);上解中央支出等234.93亿元。公共财政支出总量为3911.83亿元。
省级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279.26亿元。其中:按政策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278.66亿元;累计净结余0.6亿元(当年结余0.12亿元)。省级实现收支平衡。
省级公共财政收入实现超收25.86亿元。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非税收入按政策规定安排相应支出11.1亿元。二是转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76亿元。
省级公共财政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2亿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6.29-7.25”、“8.30-9.10”等暴雨洪灾救灾和冬令春荒补助5.09亿元。二是北京特大暴雨、上海等五省市台风、云南彝良地震捐款和参加彝良地震应急救援经费等0.69亿元。三是全面实施中职免学费政策补助2.05亿元。四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1.83亿元。五是安排工业“开门红”奖励资金1亿元。六是补充省级还贷准备金1.3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1.5亿元(国有土地方面收入41.75亿元);中央补助62.01亿元;动用上年结转结余等47.0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210.5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7.12亿元(国有土地方面支出1.88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56.5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183.6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26.86亿元。
以上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2012年12月31日快报统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中央财政办理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关于2012年财政工作
2012年,全省各级认真落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财政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大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科学安排各类政府性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财政撬动金融、金融扶持经济的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结构性减税等税收政策。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继续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注重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两化”互动发展引导、内外贸等专项资金的带动作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加快发展。积极支持科学技术创新,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支撑计划、战略性新兴产品培育等项目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财税政策,支持地震灾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出台加快天府新区建设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政策,深入实施扶贫开发和库区移民后扶整村示范片建设工作。
(二)积极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及时兑现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五小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高标准农田等重点项目,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推进全省88个粮食生产重点县建设,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加快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渠江流域洪灾新农村重建。推动完成“50+10”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三年建设任务。支持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产业基地和营销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健全农业保险、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深化“银保财互动”试点,鼓励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提高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比例,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和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等任务,启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和村级组织建设债务化解工作。
(三)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推动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完善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制度衔接,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支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做好特大自然灾害救灾救济、恢复生产等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实现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启动试点。支持实施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促进公共体育事业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支持基层政权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城乡管理、食品安全、公共服务、社区建设等方面的经费保障,深入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支持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法律援助、“大调解”等工作。
(四)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初步建立起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财力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要内容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建立县级财政基本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全面加强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建立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重点改革进一步深化。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积极开展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的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预算信息公开,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两级“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
(五)认真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不断改进财政工作,提升管理绩效。2012年,财政厅共办理代表建议46件、委员提案45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满意率均为100%。坚持代表走访制度,改进代表约请制度。
对代表关注的政府性债务问题特别予以报告。近年来,我省按照“控制有力、管理有序、偿还有方”的总体要求,推进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基本框架。一是强化事前控制。省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文件,探索建立了以债务率、新增债务率为主要指标的风险预警和结果运用机制,禁止违规担保举债,合理控制举债规模。二是加强事中管理。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政府性债务的动态监控。三是落实事后偿还。建立了政府性债务还贷风险准备金制度,按时偿还首期地方政府债券180亿元。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偿债激励机制,2004至2011年累计下达化债奖补资金11.05亿元。统筹推进基层干部垫税、基层医疗卫生负债等其他专项债务化解。总体来看,政府性债务为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资金支持,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全省政府性债务率为0.76,低于国际通行的1.0标准,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各位代表,2012年是本届政府任期届满的一年。回顾过去的五年,各级始终坚持做大“蛋糕”、提高质量,健全体系、创新机制,财政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四川财政正在加快实现从 “吃饭财政”向“发展财政”的历史性转变。
一是财政收支规模快速扩大。五年来,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先后跨越1000亿、2000亿整数大关,年均增长23.3%;全省公共财政支出连续迈上2000亿、3000亿、4000亿、5000亿四个台阶,年均增长25.3%,支出总量居全国第4位。
二是财政调控更加有效。五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稳增长、促发展作为财政调控的首要任务,把调结构、转方式作为财政调控的主攻方向,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重支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丰富财政调控的政策工具,结构性减税、财政奖补、贴息担保等手段的政策效应充分显现,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充分发挥。
三是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五年来,坚持财力下沉的政策取向,中央和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总量达到1.16万亿元,年均增长24.3%,县级可用财力大幅提升,基层政府公共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地区间财力差异继续缩小。五年来全省财政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累计达到1.33万亿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监督指导、政协支持关心的结果,是全省人民辛勤劳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全省人均支出水平仍然偏低,地区间财政发展不平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难度较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艰巨;财政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客观存在;少数地方依法理财意识不强,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3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2〕59号)要求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全省按照“顺应大势、稳妥可靠,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编制财政预算,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支出安排继续向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倾斜。
(一)全省财政预算草案
1.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为2687.7亿元,增长11%。加上中央补助1843.31亿元(返还性收入236.4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606.84亿元),扣除上解中央支出11.71亿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4519.3亿元。上述收入加上中央提前通知2013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66.01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总量为4985.31亿元。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0.1%。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为1257.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为1257.3亿元。
全省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2012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收支政策完成的代编预算。在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后,再将汇总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
1.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省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为718亿元,增长11%。加上中央补助1843.31亿元,市县上解收入13.4亿元;扣除上解中央支出11.71亿元、对市县返还性支出180.72亿元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304.08亿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078.2亿元。上述收入加上中央提前通知2013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66.01亿元,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总量为1544.21亿元。其中:本级支出620.36亿元;补助市县923.85亿元。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0.4%。
2013年,省级财政将继续推进资金整合,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法定支出和民生支出增长需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省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的主要项目是:
——教育发展支出169.1亿元,增长19.7%。主要用于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促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等教育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66.3亿元,巩固地方本科高校生均经费保障机制,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不断解决高等教育发展难题。
安排资金84.3亿元,继续加大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投入,确保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实现中职教育全免学费,继续实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
安排资金7.9亿元,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计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00所;落实中央促进学前教育发展七项政策。
——文体传媒支出47.3亿元,增长11.7%。主要用于基层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文化文物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文化服务均等化项目,以及体育事业发展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10亿元,继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室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工程,强化运行维护管理;加强县级薄弱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安排资金4.6亿元,全面落实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保障免费开放场馆基本运行和陈列布展,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繁荣发展成果。
安排资金2.5亿元,对重点文化发展项目和从事文化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改制、融资、科研等给予支持,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安排资金3.2亿元,加大全民健身投入力度,提高全民身体素质;改善运动员训练生活条件,提升我省竞技体育水平;全力备战第十二届全运会。
——社会保障支出272.6亿元,增长19.4%。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及促进就业再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巩固提升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169亿元,落实中央继续提高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水平政策,确保532万名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积极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
安排资金7亿元,推进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政策,确保政府补助资金足额安排,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
安排资金4.7亿元,提高城乡居民低保补助水平,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均补助达到185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均补助达到84元,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
安排资金21.3亿元,带动市县政府加大就业投入,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保持全省就业局势稳定。
——医疗卫生支出103.5亿元,增长16%。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以及中医药发展、食品药品监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债等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41.9亿元,确保政府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达到人均280元,力争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0%,农村居民参合率不低于95%。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加大对重大疾病的保障救助力度。
安排资金16.9亿元,确保政府对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达到人均30元,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慢性病管理等10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城乡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92%,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达到45%,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30%,力争实现累计服务达到1.8亿人次。
安排资金9亿元,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力争基本药物实际销售价格比制度实施前下降30%。
——计划生育支出14.2亿元,增长10.5%。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9.4亿元,对114万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妻每人每年发放960元奖励扶助金,对7万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夫妻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1320元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安排资金1.2亿元,向470万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每年发放12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安排资金1.3亿元,继续推进基层人口计生服务设施和宣传设施建设,加强队伍建设与人员培训,提升基层人口计生机构服务能力,逐步实现每个县和中心乡镇都有一个符合国家标准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
——生态环保支出78.1亿元,增长24.8%。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退耕(牧)还林(草)、防沙治沙、水土保持、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13.6亿元,加强森林管护,管护国有林达18252万亩;改善林区民生,对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缺口进行补助。
安排资金31.1亿元,对民族地区(60个民族县、自治县、民族待遇县)退耕户购粮及粮食运费进行补助,巩固全省退耕(牧)还林(草)成果1336.4万亩。
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120个工业节能节水改造项目和80个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实施;继续鼓励淘汰落后产能,预期实现节能60万吨标准煤,带动企业和社会投资100亿元。
安排资金5亿元,继续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城乡容貌秩序,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加强生活设施建设,打造优美的城乡居住环境。
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150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力争完成1.3万户农户避险搬迁任务,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能力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业发展支出66.2亿元,增长16.8%。主要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业技术改造等新型工业化发展项目,以及培育企业创新主体等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20亿元,继续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六大产业发展。
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引导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建设,继续支持实施15个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建设7类成果转化平台;支持150个重大装备项目,带动投资40亿元以上;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安排资金9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力争拉动企业技术改造投资300亿元;支持产业园区企业发展平台建设,推进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安排资金6.1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类项目120个,农产品深加工项目80个,实现担保机构新增受保中小企业4000余户,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瓶颈问题。
——农业生产支出198.8亿元,增长16.2%。主要用于现代农(林、牧)业生产,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扶贫开发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159.9亿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200万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加快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三年内培育60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40个现代林业产业强县、40个现代畜牧业重点县,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安排资金28.4亿元,深入推进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加快秦巴山区、乌蒙山区、藏区连片扶贫开发;以整村推进为重点,加快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工程建设步伐;加快解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问题,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安排资金8.9亿元,带动市县财政安排3亿元和农民缴费4.5亿元,全省农业保险保费总额预计达到18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600亿元,增强投保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商贸服务支出30.3亿元,增长14.7%。主要用于内外贸发展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旅游发展以及金融创新等服务业发展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18.2亿元,用于加快内外贸发展,实现进出口额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增长11%、14%的目标任务;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的目标任务;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进一步扩大西博会国际影响力,树立四川“投资西部首选地”的品牌形象。
安排资金6.9亿元,支持成都市打造西部金融中心,推进基层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消除金融空白乡镇,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重点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引导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安排资金1.6亿元,用于旅游市场开拓宣传、旅游景区开发规划和旅游发展基础条件改善,促进我省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转变。
安排资金3.2亿元,用于引导社会资金加大物流业关键领域和重大项目投入,重点推进成都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59.2亿元,增长6.5%。主要用于预算内基本建设、城市新区、新村、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
安排资金35亿元,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社会事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实施。
安排资金13亿元,加上一次性财力7亿元,总额达到20亿元,重点支持天府新区和全省城市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安排资金16亿元(不含彝家新寨建设),用于新村(聚居点)道路、电力、环卫等基础设施和村民活动中心、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构建新农村综合体。
安排资金149.2亿元,用于国省干线建设、交通战备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其中:安排资金139.2亿元,用于加快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建设步伐,加大农村公路投入力度,支持铁路建设,着力打造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安排资金10亿元,用于2013年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的债务偿还,加快建立政府提供普遍服务的普通公路网络。
安排资金41亿元,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续建和开工建设40个大中型水利工程,解决农村43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建设80余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城乡住房支出55.3亿元,增长13%。主要用于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彝家新寨”建设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34.5亿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3万套、廉租住房1.2万套;改造棚户区12.9万户。
安排资金8.7亿元,用于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
安排资金5.2亿元,继续推进“彝家新寨”建设,完成2.2万户住房建设任务,配置室内设施“四件套”,改善11万人的居住条件。
——公共服务支出235.6亿元,增长0.9%。主要用于政府机构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
——预备费支出14亿元,增长16.7%。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上述收支预算安排,全面贯彻了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于事关全省发展大局和长远重大问题的解决。一是集中财力办大事。通过存量调整和增量安排,集中资金130亿元用于推进实施培育创新主体、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城市新区建设、推动新村建设、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职教义教免费政策、防治地质灾害、推进文化事业发展等“八件大事”。二是继续优化支出结构。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支出占省级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88.1%,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行政成本支出占比为11.9%,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三是确保法定支出增长。农业、教育、科技三项法定支出增幅分别为12.4%、19.7%、27.8%,均高于省级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10.4%的增幅。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安排文化支出增幅为11.7%,高于省级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为73.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为73.4亿元。
以上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省级87个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已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四、关于2013年财政工作
2013年,全省各级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工作基调,围绕构建多点多极支撑、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作好相关预算安排,落实试点企业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好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继续优化投资结构,积极争取财政部代理发行我省地方政府债券,落实好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财税优惠政策,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财政促进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落实扩内需、促消费各项财政政策。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支持缓解重大项目筹资难题。加大财政扶贫投入,支持开展综合扶贫和连片扶贫开发。支持大中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重点打造“移民后扶整村推进示范片”。
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完善以奖代补机制。支持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支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二)加快推进“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
支持新型工业化。围绕工业强省战略,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大力支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饮料食品、油气化工、钒钛钢铁及稀土、能源电力、汽车制造等7大优势产业。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改造传统制造业,促进产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保障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深化科技经费管理改革。
支持新型城镇化。围绕构建多点多极支撑和“四大城市群”发展规划,推进成都城市群和川南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推动川东北城市群、攀西城市群建设。加大对城镇公共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天府新区建设的各项财税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城市规划建设新区。探索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财政政策,统筹解决农业人口进城落户、住房、就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问题。探索建立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机制。支持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工作。
支持农业现代化。围绕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支持粮食生产发展。加大对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产业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化产业基地和营销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业循环经济试点。健全财政引导金融支持“三农”机制,完善财政奖补措施以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加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工作。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范围。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和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严格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支持城乡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水平,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全覆盖。全面实行中职免学费政策。做好高校化债收尾工作。全面落实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巩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做好优抚安置和救灾救济工作,完善贫困群众临时生活救济制度。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试点。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拓展现有项目服务内容和覆盖人群。支持大病保险试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经费补偿机制。继续支持实施重大疾病防控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支持文化强省建设。加快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积极推动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大力支持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文化资源保护。支持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继续实施竞技体育政府支持方式改革。
支持创新社会管理。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三项制度”,巩固政法经费体制改革成效,完善灾前防御与应急救灾相结合的财税政策。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绩效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体制,探索开展市与所辖区的事权划分试点,规范各类开发区收支划分。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扩大专项财力转移支付试点范围,推进专项转移支付绩效分配改革。继续深化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建立市县财政运行绩效考核机制,落实县级财政基本保障制度,开展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试点。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其他经济体制改革。
提升财政管理绩效。完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继续做好“四本预算”编制工作,加大全口径财政资源统筹管理和安排使用力度。深入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继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公用经费定额、财政专户、乡镇财政资金等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非税收入、公务卡管理等改革。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试编工作。继续做好财政监督条例立法工作。加强会计管理工作,规范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管理。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抓好增收节支工作。深入挖掘增收潜力,纠正违规减免税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格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遵循法定支出优先和优化支出结构的要求,科学编制收支预算,确保收支平衡。继续加大政府性债务管理力度,有效控制债务风险。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深入推进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和公务接待改革,加强车辆编制管理,严格按标准配备车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
各位代表,做好201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省政协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保持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四川人民幸福生活作出新的贡献!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四川省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深入实施“两化”互动和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全省经济社会保持了稳定发展势头。在此基础上,全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421.3亿元,增长18.4%;中央补助2926.65亿元(返还性收入231.7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564.5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130.28亿元);动用上年结转结余等1039.08亿元。公共财政收入总量为6387.03亿元。
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完成5431.11亿元,增长16.2%;上解中央支出等242.61亿元。公共财政支出总量为5673.72亿元。其中:农林水支出649.6亿元,增长19%;教育支出998.68亿元,增长45.9%;科学技术支出58.09亿元,增长27%。三项法定支出增幅均高于全省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15.1%的增幅。
全省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713.31亿元。其中:按政策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697.71亿元;累计净结余15.6亿元(当年结余3.31亿元)。全省算总账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15.9亿元(国有土地方面收入1444.91亿元);中央补助62.01亿元;动用上年结转结余等340.3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2118.2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707.07亿元(国有土地方面支出1429.22亿元);调出资金9.8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1716.88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401.34亿元。
2012年,全省各级财政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努力提高支出绩效。
一是推进“两化”互动。全省投入资金1675亿元,重点支持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7+3”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进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是加大“三农”投入。全省投入资金2537亿元,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其中:投入资金66亿元,深入推进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和秦巴山区、乌蒙山区、藏区连片扶贫,提高贫困地区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的能力;投入资金44亿元,支持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村相融成片,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突破。
三是实施“民生工程”。“十项民生工程”投入资金1413亿元,为计划的130.9%。其中:全省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151亿元,占民生工程总投入的81.5%。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确保教育投入达标。努力加大教育投入,顺利完成教育支出占GDP4%和财政支出18%的目标考核任务,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实施。全省新建农村公办幼儿园250所、增设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班9200个,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补”和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政策全面实施,中职教育全部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和民办三年级学生除外),地方本科高校生均拨款达到1.2万元的投入目标圆满完成。
五是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全省投入资金128亿元,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完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省首批55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全面完成。探索实施文化“公共服务购买制”,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所占比重明显提高,文化产业逐步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六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省投入资金1126亿元,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其中:投入资金707亿元,支持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城乡低保、优抚安置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优抚标准稳步提高,“全民养老”制度基本建立;投入资金419亿元,支持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逐步缩小,药品费用有效降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最低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
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省投入资金266亿元,支持建设“生态四川”。其中:投入资金200亿元,支持退耕(牧)还林(草)、天然林保护、自然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减排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投入资金46亿元,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投入资金20亿元,支持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和受威胁农户避险搬迁。
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投入资金815亿元,支持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投入资金369亿元,支持出川大通道、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全省高速公路网基本形成,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再上新台阶;投入资金73亿元,支持大中型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项目建设,“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的宏伟目标正在变为现实。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八个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中,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646.86亿元,增长16.9%;中央补助2926.65亿元;动用上年结转结余等617.58亿元。公共财政收入总量为4191.09亿元。
省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884.78亿元,增长10.1%;补助市县支出2792.12亿元(返还性支出176.6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58.2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257.24亿元);上解中央支出等234.93亿元。公共财政支出总量为3911.83亿元。
省级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279.26亿元。其中:按政策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278.66亿元;累计净结余0.6亿元(当年结余0.12亿元)。省级实现收支平衡。
省级公共财政收入实现超收25.86亿元。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非税收入按政策规定安排相应支出11.1亿元。二是转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76亿元。
省级公共财政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2亿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6.29-7.25”、“8.30-9.10”等暴雨洪灾救灾和冬令春荒补助5.09亿元。二是北京特大暴雨、上海等五省市台风、云南彝良地震捐款和参加彝良地震应急救援经费等0.69亿元。三是全面实施中职免学费政策补助2.05亿元。四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1.83亿元。五是安排工业“开门红”奖励资金1亿元。六是补充省级还贷准备金1.3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1.5亿元(国有土地方面收入41.75亿元);中央补助62.01亿元;动用上年结转结余等47.0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210.5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7.12亿元(国有土地方面支出1.88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56.5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183.6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26.86亿元。
以上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2012年12月31日快报统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中央财政办理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关于2012年财政工作
2012年,全省各级认真落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财政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大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科学安排各类政府性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财政撬动金融、金融扶持经济的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结构性减税等税收政策。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继续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注重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两化”互动发展引导、内外贸等专项资金的带动作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加快发展。积极支持科学技术创新,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支撑计划、战略性新兴产品培育等项目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财税政策,支持地震灾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出台加快天府新区建设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政策,深入实施扶贫开发和库区移民后扶整村示范片建设工作。
(二)积极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及时兑现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五小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高标准农田等重点项目,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推进全省88个粮食生产重点县建设,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加快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渠江流域洪灾新农村重建。推动完成“50+10”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三年建设任务。支持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产业基地和营销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健全农业保险、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深化“银保财互动”试点,鼓励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提高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比例,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和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等任务,启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和村级组织建设债务化解工作。
(三)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推动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完善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制度衔接,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支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做好特大自然灾害救灾救济、恢复生产等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实现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启动试点。支持实施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促进公共体育事业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支持基层政权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城乡管理、食品安全、公共服务、社区建设等方面的经费保障,深入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支持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法律援助、“大调解”等工作。
(四)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初步建立起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财力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要内容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建立县级财政基本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全面加强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建立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重点改革进一步深化。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积极开展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的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预算信息公开,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两级“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
(五)认真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不断改进财政工作,提升管理绩效。2012年,财政厅共办理代表建议46件、委员提案45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满意率均为100%。坚持代表走访制度,改进代表约请制度。
对代表关注的政府性债务问题特别予以报告。近年来,我省按照“控制有力、管理有序、偿还有方”的总体要求,推进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基本框架。一是强化事前控制。省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文件,探索建立了以债务率、新增债务率为主要指标的风险预警和结果运用机制,禁止违规担保举债,合理控制举债规模。二是加强事中管理。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政府性债务的动态监控。三是落实事后偿还。建立了政府性债务还贷风险准备金制度,按时偿还首期地方政府债券180亿元。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偿债激励机制,2004至2011年累计下达化债奖补资金11.05亿元。统筹推进基层干部垫税、基层医疗卫生负债等其他专项债务化解。总体来看,政府性债务为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资金支持,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全省政府性债务率为0.76,低于国际通行的1.0标准,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各位代表,2012年是本届政府任期届满的一年。回顾过去的五年,各级始终坚持做大“蛋糕”、提高质量,健全体系、创新机制,财政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四川财政正在加快实现从 “吃饭财政”向“发展财政”的历史性转变。
一是财政收支规模快速扩大。五年来,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先后跨越1000亿、2000亿整数大关,年均增长23.3%;全省公共财政支出连续迈上2000亿、3000亿、4000亿、5000亿四个台阶,年均增长25.3%,支出总量居全国第4位。
二是财政调控更加有效。五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稳增长、促发展作为财政调控的首要任务,把调结构、转方式作为财政调控的主攻方向,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重支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丰富财政调控的政策工具,结构性减税、财政奖补、贴息担保等手段的政策效应充分显现,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充分发挥。
三是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五年来,坚持财力下沉的政策取向,中央和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总量达到1.16万亿元,年均增长24.3%,县级可用财力大幅提升,基层政府公共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地区间财力差异继续缩小。五年来全省财政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累计达到1.33万亿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监督指导、政协支持关心的结果,是全省人民辛勤劳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全省人均支出水平仍然偏低,地区间财政发展不平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难度较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艰巨;财政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客观存在;少数地方依法理财意识不强,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3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2〕59号)要求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全省按照“顺应大势、稳妥可靠,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编制财政预算,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支出安排继续向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倾斜。
(一)全省财政预算草案
1.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为2687.7亿元,增长11%。加上中央补助1843.31亿元(返还性收入236.4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606.84亿元),扣除上解中央支出11.71亿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4519.3亿元。上述收入加上中央提前通知2013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66.01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总量为4985.31亿元。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0.1%。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为1257.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为1257.3亿元。
全省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2012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收支政策完成的代编预算。在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后,再将汇总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
1.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省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为718亿元,增长11%。加上中央补助1843.31亿元,市县上解收入13.4亿元;扣除上解中央支出11.71亿元、对市县返还性支出180.72亿元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304.08亿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078.2亿元。上述收入加上中央提前通知2013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66.01亿元,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总量为1544.21亿元。其中:本级支出620.36亿元;补助市县923.85亿元。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0.4%。
2013年,省级财政将继续推进资金整合,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法定支出和民生支出增长需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省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的主要项目是:
——教育发展支出169.1亿元,增长19.7%。主要用于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促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等教育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66.3亿元,巩固地方本科高校生均经费保障机制,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不断解决高等教育发展难题。
安排资金84.3亿元,继续加大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投入,确保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实现中职教育全免学费,继续实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
安排资金7.9亿元,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计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00所;落实中央促进学前教育发展七项政策。
——文体传媒支出47.3亿元,增长11.7%。主要用于基层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文化文物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文化服务均等化项目,以及体育事业发展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10亿元,继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室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工程,强化运行维护管理;加强县级薄弱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安排资金4.6亿元,全面落实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保障免费开放场馆基本运行和陈列布展,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繁荣发展成果。
安排资金2.5亿元,对重点文化发展项目和从事文化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改制、融资、科研等给予支持,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安排资金3.2亿元,加大全民健身投入力度,提高全民身体素质;改善运动员训练生活条件,提升我省竞技体育水平;全力备战第十二届全运会。
——社会保障支出272.6亿元,增长19.4%。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及促进就业再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巩固提升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169亿元,落实中央继续提高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水平政策,确保532万名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积极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
安排资金7亿元,推进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政策,确保政府补助资金足额安排,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
安排资金4.7亿元,提高城乡居民低保补助水平,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均补助达到185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均补助达到84元,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
安排资金21.3亿元,带动市县政府加大就业投入,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保持全省就业局势稳定。
——医疗卫生支出103.5亿元,增长16%。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以及中医药发展、食品药品监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债等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41.9亿元,确保政府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达到人均280元,力争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0%,农村居民参合率不低于95%。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加大对重大疾病的保障救助力度。
安排资金16.9亿元,确保政府对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达到人均30元,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慢性病管理等10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城乡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92%,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达到45%,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30%,力争实现累计服务达到1.8亿人次。
安排资金9亿元,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力争基本药物实际销售价格比制度实施前下降30%。
——计划生育支出14.2亿元,增长10.5%。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9.4亿元,对114万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妻每人每年发放960元奖励扶助金,对7万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夫妻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1320元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安排资金1.2亿元,向470万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每年发放12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安排资金1.3亿元,继续推进基层人口计生服务设施和宣传设施建设,加强队伍建设与人员培训,提升基层人口计生机构服务能力,逐步实现每个县和中心乡镇都有一个符合国家标准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
——生态环保支出78.1亿元,增长24.8%。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退耕(牧)还林(草)、防沙治沙、水土保持、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13.6亿元,加强森林管护,管护国有林达18252万亩;改善林区民生,对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缺口进行补助。
安排资金31.1亿元,对民族地区(60个民族县、自治县、民族待遇县)退耕户购粮及粮食运费进行补助,巩固全省退耕(牧)还林(草)成果1336.4万亩。
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120个工业节能节水改造项目和80个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实施;继续鼓励淘汰落后产能,预期实现节能60万吨标准煤,带动企业和社会投资100亿元。
安排资金5亿元,继续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城乡容貌秩序,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加强生活设施建设,打造优美的城乡居住环境。
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150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力争完成1.3万户农户避险搬迁任务,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能力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业发展支出66.2亿元,增长16.8%。主要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业技术改造等新型工业化发展项目,以及培育企业创新主体等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20亿元,继续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六大产业发展。
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引导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建设,继续支持实施15个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建设7类成果转化平台;支持150个重大装备项目,带动投资40亿元以上;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安排资金9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力争拉动企业技术改造投资300亿元;支持产业园区企业发展平台建设,推进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安排资金6.1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类项目120个,农产品深加工项目80个,实现担保机构新增受保中小企业4000余户,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瓶颈问题。
——农业生产支出198.8亿元,增长16.2%。主要用于现代农(林、牧)业生产,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扶贫开发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159.9亿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200万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加快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三年内培育60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40个现代林业产业强县、40个现代畜牧业重点县,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安排资金28.4亿元,深入推进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加快秦巴山区、乌蒙山区、藏区连片扶贫开发;以整村推进为重点,加快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工程建设步伐;加快解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问题,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安排资金8.9亿元,带动市县财政安排3亿元和农民缴费4.5亿元,全省农业保险保费总额预计达到18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600亿元,增强投保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商贸服务支出30.3亿元,增长14.7%。主要用于内外贸发展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旅游发展以及金融创新等服务业发展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18.2亿元,用于加快内外贸发展,实现进出口额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增长11%、14%的目标任务;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的目标任务;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进一步扩大西博会国际影响力,树立四川“投资西部首选地”的品牌形象。
安排资金6.9亿元,支持成都市打造西部金融中心,推进基层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消除金融空白乡镇,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重点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引导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安排资金1.6亿元,用于旅游市场开拓宣传、旅游景区开发规划和旅游发展基础条件改善,促进我省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转变。
安排资金3.2亿元,用于引导社会资金加大物流业关键领域和重大项目投入,重点推进成都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59.2亿元,增长6.5%。主要用于预算内基本建设、城市新区、新村、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
安排资金35亿元,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社会事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实施。
安排资金13亿元,加上一次性财力7亿元,总额达到20亿元,重点支持天府新区和全省城市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安排资金16亿元(不含彝家新寨建设),用于新村(聚居点)道路、电力、环卫等基础设施和村民活动中心、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构建新农村综合体。
安排资金149.2亿元,用于国省干线建设、交通战备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其中:安排资金139.2亿元,用于加快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建设步伐,加大农村公路投入力度,支持铁路建设,着力打造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安排资金10亿元,用于2013年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的债务偿还,加快建立政府提供普遍服务的普通公路网络。
安排资金41亿元,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续建和开工建设40个大中型水利工程,解决农村43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建设80余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城乡住房支出55.3亿元,增长13%。主要用于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彝家新寨”建设项目实施。其中:
安排资金34.5亿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3万套、廉租住房1.2万套;改造棚户区12.9万户。
安排资金8.7亿元,用于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
安排资金5.2亿元,继续推进“彝家新寨”建设,完成2.2万户住房建设任务,配置室内设施“四件套”,改善11万人的居住条件。
——公共服务支出235.6亿元,增长0.9%。主要用于政府机构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
——预备费支出14亿元,增长16.7%。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上述收支预算安排,全面贯彻了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于事关全省发展大局和长远重大问题的解决。一是集中财力办大事。通过存量调整和增量安排,集中资金130亿元用于推进实施培育创新主体、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城市新区建设、推动新村建设、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职教义教免费政策、防治地质灾害、推进文化事业发展等“八件大事”。二是继续优化支出结构。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支出占省级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88.1%,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行政成本支出占比为11.9%,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三是确保法定支出增长。农业、教育、科技三项法定支出增幅分别为12.4%、19.7%、27.8%,均高于省级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10.4%的增幅。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安排文化支出增幅为11.7%,高于省级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为73.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为73.4亿元。
以上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省级87个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已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四、关于2013年财政工作
2013年,全省各级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工作基调,围绕构建多点多极支撑、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作好相关预算安排,落实试点企业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好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继续优化投资结构,积极争取财政部代理发行我省地方政府债券,落实好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财税优惠政策,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财政促进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落实扩内需、促消费各项财政政策。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支持缓解重大项目筹资难题。加大财政扶贫投入,支持开展综合扶贫和连片扶贫开发。支持大中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重点打造“移民后扶整村推进示范片”。
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完善以奖代补机制。支持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支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二)加快推进“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
支持新型工业化。围绕工业强省战略,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大力支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饮料食品、油气化工、钒钛钢铁及稀土、能源电力、汽车制造等7大优势产业。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改造传统制造业,促进产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保障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深化科技经费管理改革。
支持新型城镇化。围绕构建多点多极支撑和“四大城市群”发展规划,推进成都城市群和川南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推动川东北城市群、攀西城市群建设。加大对城镇公共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天府新区建设的各项财税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城市规划建设新区。探索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财政政策,统筹解决农业人口进城落户、住房、就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问题。探索建立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机制。支持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工作。
支持农业现代化。围绕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支持粮食生产发展。加大对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产业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化产业基地和营销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业循环经济试点。健全财政引导金融支持“三农”机制,完善财政奖补措施以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加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工作。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范围。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和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严格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支持城乡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水平,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全覆盖。全面实行中职免学费政策。做好高校化债收尾工作。全面落实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巩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做好优抚安置和救灾救济工作,完善贫困群众临时生活救济制度。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试点。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拓展现有项目服务内容和覆盖人群。支持大病保险试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经费补偿机制。继续支持实施重大疾病防控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支持文化强省建设。加快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积极推动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大力支持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文化资源保护。支持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继续实施竞技体育政府支持方式改革。
支持创新社会管理。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三项制度”,巩固政法经费体制改革成效,完善灾前防御与应急救灾相结合的财税政策。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绩效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体制,探索开展市与所辖区的事权划分试点,规范各类开发区收支划分。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扩大专项财力转移支付试点范围,推进专项转移支付绩效分配改革。继续深化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建立市县财政运行绩效考核机制,落实县级财政基本保障制度,开展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试点。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其他经济体制改革。
提升财政管理绩效。完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继续做好“四本预算”编制工作,加大全口径财政资源统筹管理和安排使用力度。深入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继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公用经费定额、财政专户、乡镇财政资金等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非税收入、公务卡管理等改革。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试编工作。继续做好财政监督条例立法工作。加强会计管理工作,规范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管理。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抓好增收节支工作。深入挖掘增收潜力,纠正违规减免税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格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遵循法定支出优先和优化支出结构的要求,科学编制收支预算,确保收支平衡。继续加大政府性债务管理力度,有效控制债务风险。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深入推进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和公务接待改革,加强车辆编制管理,严格按标准配备车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
各位代表,做好201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省政协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保持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四川人民幸福生活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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