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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预算执行和2013预算草案报告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2-20 09:13:00 来源:中国政府网

  一、2012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和决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攻坚克难,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2012年预算确定的任务和目标,促进了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012年,汇总自治区本级和各盟市经同级人代会审议的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预算为2677.2亿元。根据2012年12月31日汇总的国库数据,2012年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入库2497.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比上年增加235.5亿元,增长10.4%。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52.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3%,比上年增加196.1亿元,增长14.5%;上划中央税收收入944.5亿元,比上年增加39.4亿元,增长4.4%。
  
  与2012年年初汇总预算相比,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短收179.9亿元,全部体现为上划中央税收收入短收,自治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收20.2亿元。因此,2012年财政短收并不影响自治区总财力,但个别盟市短收主要通过调减预算保证全年财政收支平衡。2012年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短收的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经济增长放缓,2012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7%,比上年下降2.6个百分点;二是煤炭等资源类产品价格下降,导致相关行业税收收入减收较多;三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4%,比上年回落46.8个百分点;四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减收约70亿元。针对2012年严峻的经济形势,自治区党委及时对财政收入目标做出了调整,在2012年10月17日召开的全区经济形势分析会上,提出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增长8%以上的目标。因此,虽然因为经济下行,2012年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没有完成年初预算目标,但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党委确定的调整目标。
  
  2012年,中央财政对我区各类补助收入1737.5亿元,比上年增加168.2亿元,增长10.7%。其中,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969.3亿元,比上年增加110.2亿元;各类专项转移支付768.2亿元,比上年增加58亿元。
  
  2012年,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由中央财政代我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5亿元,自治区全部转贷盟市、旗县,重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等公益性项目建设。
  
  2012年,自治区财政下达盟市补助收入1517.7亿元,比上年增加188.4亿元,增长14.2%。其中,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783.3亿元,比上年增加109.3亿元;各类专项转移支付734.4亿元,比上年增加79.1亿元。
  
  汇总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央补助收入、地方政府性债券收入、上年财政结转结余、调入资金以及上解中央支出等,2012年全区公共财政总财力为3799.7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52.8亿元,中央财政各类补助收入1737.5亿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5亿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调入资金及上解等424.4亿元。
  
  2012年,汇总自治区本级和各盟市经同级人代会审议的年初全区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3068亿元。根据2012年12月31日汇总的国库数据,2012年全区公共财政支出3429.4亿元,比上年增加440.2亿元,增长14.7%,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4亿元后,全区公共财政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91%。
  
  2012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12.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比上年增加11.2亿元,增长3.7%。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中央各类补助列自治区本级收入、上年公共财政结转结余以及调入资金、盟市上解收入等,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总财力768.5亿元。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09.4亿元,比上年增加60.3亿元,增长11%,转入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亿元后,完成调整预算的83%。2012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结转结余资金134.1亿元,其中:有专项用途的结转资金133.5亿元,净结余0.6亿元。
  
  与2012年年初预算相比,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短收12.9亿元,短收部分主要是列收列支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主要通过调减相关科目的支出预算解决收支缺口问题。
  
  2012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52.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6%,比上年减少0.7亿元,下降0.4%。与年初预算相比,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短收7.1亿元,主要是由于煤炭价格下跌,部分煤炭企业出现亏损,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短收较多。2012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4.1亿元,比上年增加64.5亿元。
  
  2012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4%。加上上年结转2.8亿元,2012年可使用的收入总量为10.1亿元。2012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亿元,扶持了科技创新、节能减排、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技术改造等项目。
  
  上述各类收支数据,待财政部批复决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2年,在各级政府预算执行困难较多、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各地区、各部门创新工作方式,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果。
  
  (一)积极落实财政宏观调控政策,促进了自治区经济平稳增长
  
  面对复杂严峻的区内外经济形势,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保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扎实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了自治区经济平稳增长。一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不合理的涉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70亿元。二是实施促进区内消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继续做好家电、摩托车下乡工作,全区共销售补贴类家电产品146.3万台(部),兑付补贴资金3.9亿元。下达资金1.4亿元,支持“新网工程”等农村牧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扩大了高效照明产品、新能源汽车等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2012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534.6亿元,增长14.9%。三是不断优化政府投资结构。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158.6亿元,自治区本级安排12亿元,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牧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区交通运输支出298亿元,增长5.9%,支持公路、机场和铁路建设运营。提前下达已形成“基数”的2013年民生和基础设施项目资金118亿元,有效发挥了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四是全面落实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财税措施。拨付各类政策性补助资金13.2亿元,支持包钢、电力公司等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下达电价扶持资金1.8亿元,对金属冶炼、煤化工等行业实施生产用电临时扶持政策,直接增加工业企业税收收入42亿元。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下达资金5亿元,继续实施“双百工程”,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等。五是支持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取得重大科技成果608项,全区“富民强县”试点县达到52个。2012年,全区科技支出27.3亿元。投入资金1.9亿元,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业等具有我区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六是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加快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奖励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155个,淘汰落后产能项目86个,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0.7万户。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加大重点地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支持实施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274万亩。2012年,全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支出130.6亿元,增长11.1%。七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了财力薄弱地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保障能力。2012年,自治区下达盟市、旗县均衡性转移支付250.6亿元,增长10.9%。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对城镇道路、环卫设施、污水和集中供热管网等重点民生工程投入,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和服务能力。2012年,全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72亿元,增长23.4%。加快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发展,下达资金12亿元,支持沿黄沿线9个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拉动社会投资27亿元,该地区的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二)加大“三农三牧”投入,支持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效落实
  
  落实中央2012年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牧业科技创新,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动农牧业稳定发展和农牧民较快增收。2012年,全区农林水、粮油物资管理等涉农涉牧支出525.1亿元,比上年增长16.3%。一是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启动实施“节水增粮行动”,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0万亩。支持实施28个国家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完成61个中小河流治理和51个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2012年,全区水利建设支出95.2亿元,增长8.4%。二是加快现代农牧业发展。支持农牧业科技进步和创新,投入资金39.5亿元,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覆盖所有农牧业旗县,农牧业良种覆盖率明显提高,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粮棉油高产创建等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得到加强。稳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资金33.1亿元,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草原生态建设146.8万亩,实施土地整理15.7万亩。完善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下达资金15.8亿元,我区产粮大县达到35个,超级产粮大县9个。实施农村金融奖补政策,扩大农牧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三是着力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对农牧民的各项补贴规模达到131.4亿元,补贴品种和范围进一步扩大。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全区扶贫支出34.9亿元,增长92.8%,增幅居全国之首,2012年全区35.8万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完善农牧业防灾救灾机制,及时拨付资金9.9亿元,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防凌防汛等灾害救助,有效缓解了受灾农牧民的生产生活困难。2012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7611.3元,增长14.6%。四是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落实财政奖补资金22.9亿元,实施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410个,已累计覆盖55.8%的嘎查村。提前完成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任务,并启动了基层政权和组织机构建设债务化解工作。通过“一卡通”发放各类财政补贴资金240.1亿元,467万户城乡居民受益。
  
  (三)支持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进展
  
  按照自治区为群众办实事和加快实施民生工程的工作部署,各级财政部门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构建覆盖城乡、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体系。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提高250元,双语授课寄宿生提高270元。在全国率先实现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免教科书费,惠及学生83.6万人。中小学校安工程实现全覆盖,竣工1789.1万平方米。全区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达到13700元,超过国家规定标准1700元。建立了从小学到大学完整的教育资助体系,129万名学生受益。2012年,全区教育支出442.9亿元,比上年增长13.4%。二是继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农村牧区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三无”人员等困难群体生活补助标准增幅都在18%以上。落实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等促进就业财政政策,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6.5万人。2012年,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432.7亿元,比上年增长18.9%。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加快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初步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长效补偿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年人均15元提高到25元,并已覆盖城乡全部人口。2012年,全区医疗卫生支出176.3亿元,比上年增长7.1%。四是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全区1191家文化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动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支持全区文化产业项目24个。2012年,全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5亿元,比上年增长25.8%。五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年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9.3万套,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16.75万户。2012年,全区住房保障支出163.6亿元,增长16.5%。
  
  (四)继续深化财税制度改革,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坚持完善制度、夯实基础与提高执行力并重,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一是加强“两基”建设。强化项目库建设和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年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进一步提高。建立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和考核制度,加快专项资金下达速度,加强国库资金调度管理,财政支出的均衡性、时效性有所提高。修订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相关办法。加强乡财县管信息化建设,苏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下达专项资金2.6亿元,继续实施苏木乡镇生活设施建设。二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自治区与盟市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了重点生态功能区、激励性、均衡性等转移支付办法,全面建立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三是规范收入分配制度。完成第三阶段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兑现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绩效工资补贴。为9900多名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发放了住房补贴。下达资金29亿元,继续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四是继续深化支出领域改革。部门预算制度改革覆盖到县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覆盖到县以上各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覆盖到所有旗县。2012年全区政府采购规模达到384.4亿元,比上年增长13.3%,资金节约率9.2%。非税收入收缴推行POS机刷卡、网上银行缴款等新型缴费方式。五是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开展“一卡通”系统、“三农三牧”、教育等重点项目检查,保障中央和自治区民生政策有效落实。开展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2009年政府债券按期全部偿还。加快推进预决算公开,首次向社会公开了2011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总决算;选择经自治区人大审议预算的12个区直部门作为试点,向社会及时公开了2012年部门预算、2011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2012年财政运行总体较好,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如:财政收入结构单一,抗风险能力仍然较弱;财税政策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的作用仍需加强;民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对财政投入的要求越来越高,各级财政支出压力较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较重;各级政府性债务不断累积,部分地区偿债压力较大;财政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需要继续改进的方面等。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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