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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子化采购系统推广到县级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3-02-20 09:5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陕西省采购处")处长薛亚省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了2012年该省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成就:全面推行电子化采购,基本实现省、市两级全覆盖;开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立法调研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组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考核,提高代理机构执业水平;不断拓展政策功能,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支持,成功实现年初预定目标。

  据统计,2012年陕西全省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35.2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3.94亿元,平均节支率为10.3%。

  县级部分项目开始网上操作

  2012年以来,陕西省继续加快电子化采购推进步伐,并取得重大进展。薛亚省介绍说,陕西省采购处相继出台《关于市县进一步做好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关于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为电子化采购系统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为了做好电子化采购系统的推广工作,使各方当事人熟悉电子化采购操作业务,2012年陕西省采购处举办了3期电子化采购系统培训班,面向广大采购单位、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系统演示及业务培训,为电子化采购系统的推广奠定了丰富的人才基础。

  截至目前,陕西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操作全部实现电子化,省级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正在选择部分社会代理机构进行试点,各市、县基本完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安装,部分市、县的一些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已经开始网上操作。

  积极开展政采十年纪念活动

  2012年,为了促进陕西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规范采购行为,推进依法采购,解决法律虽有规定、采购实践中却难以执行等问题,陕西省采购处组织有关人员赴一些地市和外省进行调研,形成《陕西省政府采购条例》立法调研报告,目前已汇报至该省人大审议。

  不仅如此,为了纪念《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周年,2012年陕西省采购处举办了"我与政府采购"征文活动。共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30多家单位参加,收到征文75篇,评选、推荐优秀征文22篇。

  此次活动极大地促进了政府采购宣传,提升了政府采购的社会影响力。

  全面检查采购代理机构

  组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考核,规范和提高代理机构执业水平,也是2012年陕西省采购处工作的重要内容。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的规定,陕西省采购处强化监管,对省内12家具有甲级资质的社会代理机构进行检查,以促进代理机构依法、规范地开展业务代理工作,提高其业务代理水平。

  据介绍,考核涉及代理机构的综合情况、基础工作、采购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廉洁自律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通过量化打分反映考核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代理机构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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