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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财政局处理2013年首起政府采购投诉

作者:扬州 发布于:2013-02-21 08:32:00 来源:扬州市财政局

  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3年】第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第8条规定,现将本局对“扬州市竹西中学报告厅设备”(标书编号:YZDJG201204)采购项目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名称:扬州开普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名称:扬州市电化教育馆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13年1月15日对本项目招标扬州市电化教育馆的质疑答复向本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本局正式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局于2013年2月4日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扬财决【2013】01号)。
  
  三、处理结果
  
  本局认为:投诉人的投诉经查证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取消扬州汇众智能有限公司该项目中标资格,按得分顺序另行确定中标人。
  
  二○一三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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