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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国税:规范印刷采购 节支率逾两成

作者:万述永 周晴 曾俊 发布于:2013-06-08 09:3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年来,湖北省荆州市国税局(下称"荆州国税")在强化行政管理,压缩公用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廉政型国税机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2012年,该局机关印刷费支出2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1.4%,取得了良好成效。

  调查研究 制定方案

  近几年来,荆州国税局机关的印刷费支出虽然绝对额不大、占公用经费的比重也不算高,但因荆州市国税系统人员多、经费紧张,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经费管理,要求尽可能压缩一切可以压缩的公用经费支出,化解经费紧张矛盾。

  经调查,荆州国税在进一步规范印刷采购前,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印刷费用较高。需求部门的印刷各自为政,造成印刷项目因印量小而价格高企。二是印刷质量高低不均。由于承印企业选择的随意性,造成其资质、设备、技术的参差不齐,印刷质量得不到保证。三是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仍有发生。达到集中采购标准的印刷项目,需求部门自行采购的情况仍有发生。

  为此,该局制定了《荆州市国税局机关印刷采购实施方案》和《荆州市国税局机关印刷采购管理办法》。

  强化集中 分类管理

  按照湖北省国税局"省局--市州局两级架构"的构想和做大做强市州局的工作要求,荆州国税积极探索和尝试政府采购项目集中采购,因地制宜将荆州市局机关的书刊类和杂件类等印刷项目由市局进行集中采购,确定了定点印刷企业和价格。

  根据工作实际,荆州国税将市局机关的印刷项目实行了分类管理。对预算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由市局财务(政府采购)部门实施集中采购;2万元以下的,由政府采购工作组在确定的定点协议印刷供应商中,通过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引入竞争 印刷定点

  荆州国税将市局机关印刷项目进行分类汇总,形成项目总需求,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根据印刷品的特殊需求制作成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及谈判文件,邀请5家已获得荆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定点印制资质的协议供应商作为主要谈判对象。通过竞争,最终有3家资质过硬且报价相对较低的供应商获得了荆州国税印刷项目定点印制资格。在确定定点印制企业的同时,该局将三家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价格(单价)作为项目的最高限价,并分别与3家供应商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

  在确定协议供应商和最高限价的同时,荆州国税还将市局机关或直属单位预算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也进行了规范,所有印刷项目都必须通过二次竞价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2年8月,荆州国税某印刷项目,需求部门的采购预算为12.25万元,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政府采购,最后成交金额仅3.9万元,节约资金8.35万元,节支率高达68.2%。

  细化流程 规范操作

  为做好因素安定点采购,荆州国税规范了采购流程。

  事前,需求部门提出印刷需求(含质量要求、时间要求、版式要求等)后,根据项目预算金额的不同,分别交市局财务(政府采购)部门办理政府集中采购或市局机关服务中心办理采购。

  事中,对于达到2万元以上的项目,市局财务(政府采购)部门组织开展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操作。

  对于2万元以下的项目,荆州国税将采购流程细化为:市局财务(政府采购)部门和机关服务中心接到需求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后,由财务(政府采购)部门、机关服务中心、需求部门、监察部门组成政府采购工作组,分别向3家定点印刷企业发出竞价单;定点印刷企业回函报价;市局财务(政府采购)部门和机关服务中心一起,按照价格最低的原则在定点印刷企业中确定承印企业,签订印刷合同,财务(政府采购)部门和机关服务中心保存相关采购资料并建立起印刷采购台账;需求部门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进行印刷货物验收。货物验收合格后,财务(政府采购)部门办理款项支付。

  事后,纪检监察部门对市局政府财务(政府采购)部门、机关服务中心进行监督检查。

  优化机制 相互监督

  锦州国税通过明晰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在印刷定点采购工作中优化了工作机制,形成了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格局,运行十分顺畅。

  需求部门提出印刷采购具体需求,查验印刷样稿,办理印刷品验收;机关服务中心与财务(政府采购)部门共同办理2万元以下印刷项目的咨询竞价和采购,并建立相关台账及资料;接受监察和财务(政府采购)部门对定点印刷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财务(政府采购)部门组织政府采购和定点采购招标;与机关服务中心共同办理2万元以下印刷项目的竞价和采购;对定点印刷实施过程中的台账及资料建立和检查;办理财务手续,接受监察部门的工作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制度,对采购行为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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