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降低门槛方便中小企业参与
近年来,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山东省从多个层面进行了制度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
首先是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从标书制作环节开始,通过专家论证、供应商质疑等措施,杜绝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任何形式排斥中小企业参与竞争。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介绍说,2012年山东全省有912.63亿元的政府采购合同由中小企业分享,占采购总规模的85%。
其次是提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山东省从2011年起开展了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要求各担保机构设立专业窗口、配备专业人员,积极主动地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业务。2012年全省共提供投标担保315.61万元、履约担保65.6万元、融资担保2亿多元。
再次是拓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渠道。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可以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试点银行申请授信,试点银行不仅要降低中小企业的贷款准入门槛,还要提供贷款利率优惠。2012年全省共帮助中小企业供应商申请授信4.75亿元,获得银行贷款2.92亿元,较好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在支持节能环保方面,山东省通过制定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和相关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树立了明确的政策导向。2012年,山东全省采购节能和环保产品257.64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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