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应时而动 完善政采制度
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017号提案是九三学社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提案》,该提案的主办方是财政部,会办方是国务院法制办。
新形势需要新对策
该提案的第一提案人是来自九三学社中央的全国政协委员谭凯。谭凯认为,随着《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进入更高层次的法制化轨道。政府采购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挥着广泛而深远的作用,尤其是在一些欠发达地区,政府采购机制直接改变了原本信息不对称的格局,改善了区域不平衡的态势。然而,《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年来,政府采购制度自身建设及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新变化,政府采购制度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在提案中,谭凯指出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他认为,相对于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而言,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偏小,采购范围偏窄,采购流程耗时偏长,小额采购程序偏多,还有大量的应采购的货物或服务没有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
此外,个别单位巧立名目占用采购资金、个别物品招标采购价格偏高等现象依然存在。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政府采购仍然缺乏相关配套制度体系;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供货标准缺乏可靠性;采购执行中预算存在漏洞等。
快速更新制度 形成各方合力
为此,他提出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议。他认为,当前我国政府采购框架对整体经济效率和创新的负效应应当引起政府相关机构足够的重视,而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是促进政府支出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强化国家廉政建设、推动财政管理规范化和依法理财进程的必然选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是明确采购主体,建议从以下三个层面加以解决。
首先,在健全制度建设方面:一要完善法律体系,尽快制定配套地方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其原则是激励采购各方形成多层次的合力,发挥地方优势、行业优势、专业优势,地方法规和行业条例保持一个相对高的更新频率,以不断吸纳好的节约方法;二要完善采购评价体系,基于此引入供应商、采购机构的评级体系;三要完善供应商退出机制,同时将供应商的进入门槛透明化、公开化。
其次,在完善监管框架方面:一要管理部门牵头建设信息平台,用以提高信息化效率,规避因硬件缺失而造成的信息不对称风险;二要针对协议供货,建立方便快捷的网上竞价平台,引入高效率的竞争机制,通过统一的网上竞价平台,要求供货商实时参与;三要设立最终用户的满意度打分机制,用以考核与评价财政部门及采购效率,体现其正向激励和监督作用,有效避免单一的自我评估。
最后,要鼓励尽量充分的竞争,进行尽量快捷有效的信息发布,尽量降低沟通成本:一是设立面向所有最终用户的内部反馈平台,允许匿名讨论,形成阳光下的反馈机制;二是不断增加专家库数量,同时提升专家质量;三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单价小,数量大的采购,尽量充分引入竞争,并保证信息流通迅速。此外,还应加强采购人培训,及时反映各个环节信息,为政府采购正常运转出力。
(整理/黎娴 鲁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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