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人成为江苏丰县政府采购行风监督员
原标题:江苏丰县 强化制度约束 力推民生采购
3月10日,江苏省丰县财政局专题召开政府采购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包括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直各单位代表在内的23人成为丰县政府采购工作的行风监督员。丰县财政局局长段炼表示:“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公开、公正、公平的制度安排,在优化资源配置、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今后,丰县将力促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2年,丰县完成采购预算6.4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 5.72亿元,节约资金7024万元,节支率10.94%。2012年,丰县财政局还在全省考核中被江苏省财政厅评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一等奖。
制度建设打基础
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丰县财政局始终把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工作实践,先后制定了《丰县政府采购工作规程》、《丰县政府采购八不准廉政守则》、《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保密暂行规定》、《丰县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责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近三十项,通过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有效的规范了采购的范围和流程,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采购行为的良好管理机制,对提高整体服务水平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的体制建设要求,丰县设立了具有管理监督职能的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和具有操作执行功能的县政府采购中心,形成了“管采分离、职能分设、规范运作”的工作机制。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丰县财政局坚持强化内控建设,构建监督、技术、机制、体系防火墙,实现 “四项三分离”, 形成有关各方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工作体系。
一是构建监督 “防火墙”。对采购预算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县财政局纪检组现场监督;对采购预算5万元~30万元的采购项目,邀请县纪委、检察院现场监督;对采购预算30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除邀请县纪委、检察院、法制办、审计局等有关单位现场监督外,还委托公证机关对采购工作进行现场公证。
二是构建技术 “防火墙”。在开标室、评标室分别安装监控设备,对开标和评标的情况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可实施远程监控;设置电子干扰器,对评标现场进行手机信号干扰,确保了评标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三是构建机制“防火墙”。在政府采购中心设立了丰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督查室、丰县监察局政府采购督查室和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政府采购依法行政联系点,不断加强政府采购源头监管。
四是构建体系“防火墙”。在县政府采购中心内部实行管理与操作严格分离,对不相融职务分别设置。在具体政府采购活动中,坚持“四项三分离”,即: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招标、使用、评标相分离,预算、采购、结算相分离,采购、付款、验收相分离。
大力拓展采购范围
丰县政府采购范围从传统的货物类采购向工程类、服务类采购扩展。货物类采购从通用类货物向专用类延伸,服务类采购从传统的专业服务扩展到公共服务等新型服务领域,工程类采购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政府采购资金构成从财政性资金逐步向单位自筹资金、银行贷款、BOT项目市场融资等方面扩展。
与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相适应,政府采购逐步涵盖公益性和民生项目。校安工程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机具购置、中小学免费教材、医疗器械及药品、文化下乡等日益增多的民生采购项目,成为采购规模不断增长的新亮点。目前采购范围已发展为14类63项。
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效益
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约束,做好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执行的有效衔接,规范和优化集中采购实施方式,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丰县财政局实施县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要求、范围、调整、实施方法等,推动部门预算逐步细化到工程、货物和服务等类别,落实到具体采购项目。同时,加强采购计划管理,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强化采购合同审核,有力推动了应采尽采。
资产配置严格按照《丰县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的要求,厉行节约,以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业务需要为原则,杜绝攀比浪费,避免闲置低效。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审专家作为政府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是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在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评审专家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执业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政府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合理性、科学性,决定着政府采购工作完成的成效。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切实规范评标行为,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丰县财政局按照“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要求,广泛征集专家,目前,在库专家已有198名,涉及17大类,25个专业,经过江苏省财政厅审核后纳入全省专家库,实现了专家资源全省共享。专题举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评审质量,实现专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促进了“阳光采购工程”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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