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协议供货由招品牌改为招供应商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2013年度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及耗材协议供货采购项目招标落下帷幕,18家供应商成功入围。据悉,以往梧州市协议供货招标均是招产品品牌。
"从实践经验来看,招产品品牌容易导致供货商之间形成价格联盟。"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科长黄立昌表示,"在多个采购单位反映协议采购价格比市面价格高后,我们经过进一步调查,决定改变以往的做法,尝试招入围供应商。"
今后,采购单位将需求(包含品牌、型号、配置)上报给监管部门审核后,监督部门下达采购需求至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梧州市政府采购网的"协议供货"板块向中标的18家供应商发布网上竞价信息;18家中标供应商在约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内以密封形式向政府采购中心递交书面报价,按最低价当场确定成交供应商。
如出现2家以上(含2家)报价人报价相同时,则按照当时入围协议供应商的排名次序靠前的报价人获得成交资格。
如此竞价后的协议价格理应低于同类产品市场零售价格。但如果发现成交价格明显高出市场价格的,则取消成交结果,重新进行竞价。
此外,在供货期间遇生产厂家对该型号产品降价促销,且该促销价格低于产品的成交价时,成交供应商应按促销价供货。
黄立昌补充说,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采购单位普遍反映不仅采购价格有所下降,采购效率也得以提高。"协议供货价高是一个需要常抓不懈的问题,我们欢迎采购单位反映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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