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捐赠四川震区药品有效期大于6个月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4-24 11:47:00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济南4月23日讯(记者 赫洋) 大众网记者今天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山东省要求捐赠四川震区的药品器械必须是技能比准生产或进口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药品的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
据了解,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和抽验力度,确保救灾药械的质量安全。捐赠的药械必须是经批准生产或进口且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捐赠的药械必须附出厂检验报告,非药械生产经营企业捐赠的药械必须来源合法,并附检验报告。
同时,主动对当地捐赠的药械统一查验,重点查验来源、品名、批号、数量、流向、检验报告等信息,严把质量安全关。及时掌握辖区内救灾急需药械的生产和储备等情况,随时做好支援灾区的准备。
据了解,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和抽验力度,确保救灾药械的质量安全。捐赠的药械必须是经批准生产或进口且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捐赠的药械必须附出厂检验报告,非药械生产经营企业捐赠的药械必须来源合法,并附检验报告。
同时,主动对当地捐赠的药械统一查验,重点查验来源、品名、批号、数量、流向、检验报告等信息,严把质量安全关。及时掌握辖区内救灾急需药械的生产和储备等情况,随时做好支援灾区的准备。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