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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5省级司法机关公开"三公经费"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4-26 09:07: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本月,广东省公安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及省劳教局5家司法机关相继在其官网挂出201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这是5家机关首次公布“三公”。省公安厅“三公预算”6438万元,省高院1481.1万元,省检察院924万元,省司法厅397.6万元,省劳教局752.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占5家司法机关201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数至少六成。专家认为,以“一张表格,三组数字”公布“三公预算”远远不够,相关细则也应该公布出来。    “一个表格三个数据远远不够”
  
  “一张表格,三组数字”———这是5家司法机关“三公经费”网上公示情况的统一格式。
  
  但附上这些数字的情况说明却较少。一般都是用简单几句话说明本年度预算支出用途。值得注意的是,省司法厅文字说明指出,201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出国(境)团组数量7个,出国(境)人数8人。省劳教局和省检察院都未做情况说明。
  
  省劳教局与省监狱局同属于省司法厅,但三公预算公开情况却不一样。截至发稿前,南都记者未在省监狱局的官网上发现“三公”预算的公告。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表示,目前司法机关5个部门基本都是“一个表格,三个数据”的形式,这样是不够的,三公预算细则也应该公布出来。他举例,如司法机关为了维稳目标,提高了三公经费,这个可以在细则里解释清楚,给公众一个合理的交代。
  
  省司法厅今年不购置新车
  
  如只是简单按照5家司法机关2013年“三公经费”总额来排列,省公安厅、省高院及省检察院名列三甲。有司法机关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三公经费”总额多少,与司法机关在编人员及执法车辆有直接关系。比如法院的在编人数是检察院的两倍多。公安厅包括交通管理及消防等内设机构,因此执法车辆较多,提高了“三公经费”数额。
  
  省公安厅“三公预算”64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179万元(公车购置费1300万元,运行维护费3879万元);省高院“三公预算”1481.1万元,公车费用934.1万元(公车购置费75万元,运行费859.1万元);省检察院924万元,公车费用577万元;省司法厅397.6万元,公车费用274.51万元(不购新车,厅机关55台车的运行费用);省劳教局752 .71万元,公车费用518.58万元。
  
  据南都记者计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及省劳教局的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均达到2013年度三公经费总数的六成,省公安厅为八成。
  
  “司法机关三公可选择性公开”
  
  司法机关的“三公”应该公开到哪种程度?“因为敏感而不方便公开(三公经费)等,不能成为理由。”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表示,司法机关确实存在一定特殊性,但也应公开“三公”。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也认为,按照信息公开法,司法机关也应该公开“三公”,但考虑司法机关的特殊性,可以选择性地公开,比如涉及国家安全、技侦等内容,确实不方便公开。但此外的相关内容还需公开。

原标题:广东5省级司法机关公开三公 公车费用至少占六成
  
  统筹:南都记者 郑焕坚
  
  采写:南都记者 任先博 万蜜 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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