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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税今年推进分级分类政府采购管理模式

作者:鲁欣 通讯员 牛震 发布于:2013-04-27 11:0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标题:山东国税分级分类管理 强化集中采购
  
  “近年来,我省国税系统将政府采购工作始终作为提高税收保障能力和加强机关廉政建设的大事来抓。坚持依法采购,实施科学管理,完善制度机制,优化采购服务,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服务税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日前,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山东省国税局)”财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了山东省国税系统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各项情况。
  
  据了解,山东省国税局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以及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政府采购调研与宣传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采购效益显著提高,保障了山东全省税收工作的正常开展。2012年,山东全省国税系统共完成采购预算3.16亿元,签订合同金额为2.78亿元,节支率为11.89%。
  
  完善制度机制 强化政采管理
  
  2012年,山东省国税局不断优化采购流程,规范采购程序,强化程序监控,提高采购效率。
  
  第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重点强化计划约束,要求无计划项目一律不得进入采购程序。通过规范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和信息统计报表的填报和管理工作,按时组织编制、审核、上报全省政府采购计划,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不重复、不遗漏,并严格落实采购计划的执行,抓好全省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情况的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第二,针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重点,制定下发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其中结合山东全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明确了考核方法,合理量化了各项考核指标,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工作考核。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加强批量集中采购和协议供货管理,强化合同履约、网上竞价等过程管理,规范授权采购审批,杜绝随意采购;加强分散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标准;加大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力度,逐步提高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同时,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购置费预算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采购计划,增强采购计划的严肃性,规范采购计划、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报表的填报,确保数据全面、真实、有效。
  
  开展专项检查 促进政采规范运行
  
  为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山东省国税局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先后两次对4个市局开展了政府采购工作检查。通过制定详细检查方案,合理配备检查人员,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执行、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政府采购程序的执行、协议供货的执行、批量集中采购的执行以及委托代理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强化措施加以解决,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运行。”该负责人说,今年将加强全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检查与考核工作,继续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单一来源、进口产品采购报批报备、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全省系统集中采购等项目的执行和履约情况。
  
  同时,山东省国税局还积极开展政府采购调研工作。针对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别组织调研小组,对批量集中采购试点、税务服装换装、协议供货等工作进行全面细致调研,并写出书面调研报告,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此外,该局还联合山东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进行政府采购工作方面的调查研究,完成了《加入GPA背景下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完善研究》的课题报告。
  
  推进集中采购 解决实际问题
  
  据悉,2012年,山东省国税局对全省国税系统2011年实行的公务车辆保险、税务制服加工制作和复印纸三个项目的集中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征求基层意见,协调解决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同时,继续扩大集中采购范围,针对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公务车辆汽车用油价格一直处于高位的现状,积极组织公务车辆加油的集中采购工作,实现了全省国税系统公务用车的定点加油,有效降低了全省车辆运行成本。
  
  “今年,我们将积极推进适合国税系统特点的分级、分类政府采购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行分品目、分地区省级集中采购。对全省系统实行的公务车辆保险、复印纸、公务车辆加油的集中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适合在各市全市范围内组织集中采购的项目,积极推动其进行全市集中采购。”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此外,山东省国税局还严格落实批量采购试点工作,将全省国税系统的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全部纳入批量集中采购。按时做好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的汇总上报工作,增强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编报的刚性。按照批量集中采购计划和国家税务总局招标结果及时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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