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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公示工程采购项目专家评分

作者:鲁欣 通讯员 文锋 发布于:2013-05-08 09:4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泰安市采购办")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专家依法评审,采购人依法采购,泰安市采购办对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公示制度进行了改革。

  公开评审专家评分明细或供应商报价明细。泰安将根据评审办法不同,分别对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打分情况或各供应商报价情况进行公示,促使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慎用评审权,有效控制倾向性评审行为。

  公开废标原因及依据。对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废标原因和依据予以公示,进一步增强评审过程的透明度,减少供应商对评审过程的质疑。

  公开预中标供应商的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将施工、监理项目预中标供应商的项目班子成员姓名、职务、证书号码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防止中标(成交)供应商人员资格证件造假、项目实施中随意更换人员等问题。

  泰安市采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中标(成交)公示方式的改革创新,确保了政府采购评审过程的客观、公正、透明,有效减少了供应商的质疑投诉现象,提高了政府采购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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