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所有镇街都将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5-09 16:29:00 来源:青岛日报
记者从胶州市昨日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市镇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该市将在今年8月底前在全部12个镇(办)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并正式运行。据了解,这在全市属于首创。
胶州市在镇(办)建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纳入了镇(办)辖区内30万元以下的中小工程、政府采购、集体资产处置等交易项目,包括镇(办)、村(居)集体自筹投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 (不含30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的镇(办)、村(居)委会使用自筹(集体)资金采购重要设备、办公用品以及各类公共服务等项目的招投标;以及估算标的额在30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项目,包括镇(办)、 村(居)所属国有(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和转让等产权交易项目的招投标等。各分中心操作系统与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无缝对接,共享系统资源,且严格按照市级交易中心统一的流程规则和管理规定办理业务,并接受监督管理。
胶州今年3月在李哥庄镇试运行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截至目前,已完成8个产权交易项目,成交价110余万元,增加集体收入28万多元;完成1个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价为3万余元,节约率9%。截至目前,该市已在3个镇(办)建成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其中2个已正式运行。 (本报记者 刘丽娜)
胶州市在镇(办)建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纳入了镇(办)辖区内30万元以下的中小工程、政府采购、集体资产处置等交易项目,包括镇(办)、村(居)集体自筹投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 (不含30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的镇(办)、村(居)委会使用自筹(集体)资金采购重要设备、办公用品以及各类公共服务等项目的招投标;以及估算标的额在30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项目,包括镇(办)、 村(居)所属国有(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和转让等产权交易项目的招投标等。各分中心操作系统与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无缝对接,共享系统资源,且严格按照市级交易中心统一的流程规则和管理规定办理业务,并接受监督管理。
胶州今年3月在李哥庄镇试运行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截至目前,已完成8个产权交易项目,成交价110余万元,增加集体收入28万多元;完成1个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价为3万余元,节约率9%。截至目前,该市已在3个镇(办)建成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其中2个已正式运行。 (本报记者 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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