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模式”促进两法融合
政府采购中心加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牌子,履行公共资源交易职能的“盘锦模式”的运行机制如何?是否适应该市的发展需要?这些问题显然是业界关心的。
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盘锦中心”)副主任陆金平表示,以政府采购中心为基础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能够将原本相互独立、自成体系的几个交易系统集中起来,使《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实现最大程度的融合。
整合各交易系统有其必要性
盘锦市有关部门决定以政府采购中心为基础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因在于该市原来的公共资源交易体制存在一些问题,必须进行整合,而盘锦中心又最具有充当“主力”的实力。
据陆金平介绍,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公共资源交易“管办”不分、“监管”不分,权力高度集中,成了产生腐败的温床。公共资源的使用者以所有者的身份掌控交易决策和执行,介入公共资源交易的操作环节,有些建设工程招投标形同虚设,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现象较为普遍。
其次,公共资源交易呈现出“九龙治水”的格局。除了政府采购外,其他行业都是部门委托中介机构组织招投标活动,致使各行业部门自立山头、自定规则,交易形式五花八门。
最后,公共资源交易无法实现有效监督。“政出多门”导致对中介机构无法进行行政监督,使得中介机构成为各方利益博弈的工具。同时,监督环节走程序、走过场,反而成了交易的保护伞。
覆盖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陆金平介绍说,改制后的盘锦中心的职责是负责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设施完善、服务规范的场所;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管理系统,收集、储存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负责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协调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等。
政府投资及使用国有资金建设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交通工程、水利工程以及公共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及医疗器械耗材、政府特许经营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等,必须统一纳入进行公开交易。
有效促进两法融合
盘锦中心以《政府采购法》为主线设计操作和交易流程,兼容《招标投标法》的环节控制,解决了两法在个别地方不太融合的问题。
“我们在制定交易规则和具体操作程序时,会坚持公共利益至上的原则,对两法部分条款进行必要的融合或回避。在主程序上以《政府采购法》为轴,采用成熟的‘四段式’管理,在环节上凸显《招标投标法》的约束力,并设置有效的监督和防控手段。从半年多的实践情况看,效果还是很不错的。”陆金平说。
盘锦中心还以电子网络平台为手段,依托先进的电子技术,让项目交易在阳光下运行。具体做法是,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用云计算原理,采用计算机固化流程,实行模板式操作和自动化流转,将统一交易受理、统一抽选招标代理机构(大额建设工程项目)、统一发布交易信息、统一报名资审、统一收交投标和履约保证金、统一编制交易文件、统一抽取评审专家、统一组织开评标、统一签订合同、统一档案管理等“十个统一”及23个岗位责任有机编制在交易流程中,包括开评标全程音频和视频记录建档备案、专家随机抽取、语言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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