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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敖汉旗优化政采各环节监管机制

作者:通讯员 郭万虎 发布于:2013-05-17 11:2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内蒙古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监督政府采购各环节的策略。

  优化采购覆盖范围的监管。敖汉旗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所组织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采购,也开始逐步涵盖一些公益强、关系民生的支出项目,无论资金来源是什么,全部由采购中心实施集中采购。实行先审批、后执行,先验收、后付款的采购程序,坚持采购资金由国库直接拨付给供应商的做法。

  优化采购预算的审核。采购预算采购单位结合市场行情合理编制,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相关单位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对特殊的或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应组织专业评审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采购预算论证;工程项目须经专业机构预算、财政部门评审,最后确定合理定价。

  优化采购方式的审批。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分清采购事项,根据采购特点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限额标准确定采购方式。

  优化信息公告内容及时间。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互联网是供应商获取政府采购信息最便捷的途径之一。网上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必须真实具体,而且期限设定要符合法律规定。

  优化招标条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难免出现因采购文件设置了不合理的技术指标或资格条件等,使得采购文件带有一定倾向性或排他性,导致供应商质疑或投诉事件的发生,影响了政府采购项目的正常开展。而采购中心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凡是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与竞争,杜绝暗箱操作。

  优化采购标准体系。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的高档化采购倾向和协议供货价格虚高问题,采购中心着手在制度层面进行改革和调整,研究政府采购标准体系的构建,加快推进和完善批量集中采购。构建采购标准体系,力推批量集中采购,堵住漏洞,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标准。

  优化投标、开标、评标的监督。审核、开标、唱标过程须有采购单位、财政局、检察院、纪检委等单位相关人员参与监督,整个过程全程录像,由会议现场人员签字确认唱标结果,并将该中标结果在网上公示3天,无任何异议后通知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应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开透明,这也是政府采购市场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府采购的商品、单价、购买对象等绝大多数细节,都需要向社会公开,让公众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采购过程阳光透明,主动接受纪检、审计等部门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监督的做法,提高了采购质量和效率,有效抑制了采购活动中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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