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长沙新规定强化履约监督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5-17 11:3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近日,湖南省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监察局、长沙市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对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有关事项作了明确规定:货物、服务和工程(100万元以下)类采购项目的合同履约验收适用本通知规定;采购单位是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的依据。

  (长财)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