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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将PM2.5治理纳入政绩考核

作者:杨碧玉 余红举 发布于:2013-05-22 08:47:00 来源:江西日报
  (记者杨碧玉、余红举)为让南昌的天空更蓝,让大家呼吸的空气更清新,南昌率先在全省将PM2.5治理纳入政绩考核。
  
  5月21日,记者从南昌“蓝天行动计划”会上获悉,南昌制定了为期2年的蓝天行动计划,计划投资约55亿元,要求在2015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下降11%、16%,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分别下降10%、7%、4%、5%。对落实不到位的,将对牵头单位“一把手”问责。
  
  据悉,“蓝天行动计划”包括工业废气污染防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污染防控与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等9项措施。对污染治理不达标的企业,由当地政府责令关停,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13年底前,淘汰禁燃区内所有燃煤锅炉。今后,工地施工将设置围挡,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工地内定期洒水降尘,并对遗撒车辆进行重罚,全市不得焚烧有毒物质及垃圾、落叶等。
  
  记者注意到,在南昌市政府印发的这份文件中,几乎每一项防治都明确清晰地注明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责任单位。
  
  以“开展禁燃区污染综合整治”为例,要求“在2013年底前,淘汰原禁燃区内的所有燃煤锅炉,改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2014、2015年分批淘汰调整后禁燃区和限燃区内重点燃煤锅炉”。其牵头单位为市工信委,配合单位为市城管委、市环保局等,责任单位为各相关县区政府。
  
  南昌将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对逾期治理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关停;而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的企业可获得专项资金补贴的奖励。新建(含搬迁)化工企业必须进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齐全并经规划环评的化工园区。该市还将分批淘汰重点燃煤锅炉,拒不拆除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方面,2015年底将初步建成围绕轨道1号线站点接驳的公共换乘体系,并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含2005年)注册运营的黄标车。而自2014年起,南昌将与全国同步供应“国四”汽油。
  
  与此同时,一批优化能源结构的工程将上马:预计投资4.9亿元的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将于2014年9月完工,同步建设的还有华电小蓝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新昌电厂等项目。南昌市天然气加气站项目将于2015年底在高新区、红谷滩新区、青山湖区等地新建16至20座。
  
  在绿化环境方面,2013年12月底将完成抚河公园绿色长廊、赣东大堤风光带、瀛上墓区绿化提升工程的建设;2015年12月底将完成赣江市民公园三期景观绿化、大象湖风景区建设、绿色通道工程的建设。
  
  据悉,南昌将对各单位实施“蓝天行动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对整治和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同时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每年度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对未按时完成规划任务且空气质量状况严重的地区,严格控制其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此外,南昌市还将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预警机制,可以及时预警,提醒市民做好防护。南昌还将加强和武汉、长沙、合肥等城市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共同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原标题:南昌将PM2.5治理纳入政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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