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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率先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监管

作者:严瑾 发布于:2013-06-01 15:35:00 来源:佛山日报
  广佛都市网讯  记者严瑾 通讯员佛纪宣报道:在全省提前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化学整合”的佛山,昨天又率先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监管。工程交易等的监管职能全部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剥离,实现“管办分离”。
  
  今年年初,佛山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简称资管委),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资管办),作为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是一个综合监管实体。昨天,市资管办挂牌开始运作,实行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监管。
  
  加上2011年在全省率先成立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至此,佛山正式形成“一委、一办、一中心”工作格局。
  
  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和决策公共资源交易重大事项,资管办负责招标(采购)交易环节的管理,交易中心负责具体操作,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则进行监督。
  
  改革后的监管模式,将原来分属于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招标(采购)交易环节的监管职能进行剥离整合、集中行使、统一规范,打破过去各行业审批(审核)、监管、验收、处罚的“一条龙”式管理。
  
  “以前管办分离不彻底,有可能出现招标(采购)人为投标人(供应商)‘量身订造’投标条件等违规操作现象。”市纪委副书记曹小华说,统一行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权限,既制约投资人的决策权,防止投资人意向性设置交易条件,又制约行业监督部门的监督权,防止违规干预市场交易行为。
  
  市场经济发达的佛山,公共资源交易数额巨大。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以来,全市共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项目9592项,中标(成交)总金额达1037.58亿元。
  
  如何预防要素交易市场腐败,从1998年在全省率先成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到如今,改革逐渐步入深水区,佛山始终坚持从体制上、源头上寻找破题良方。
  
  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之内加强监督管理,为佛山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指明了方向。
  
  目前,在做好市一级体制机制制度的顶层设计后,佛山的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正沿着市、区、镇(街)三个层面,向纵深推进。今后,包括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等凡是“姓公”的资产交易都将进入交易中心操作并接受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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