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建师德档案
南都讯 记者昨日获悉,正在征求意见的《深圳市中小学师德档案制度》拟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并建立档案,侮辱、歧视或体罚学生、工作态度恶劣等十三项行为,将在师德考核中被一票否决,定为“师德不合格”。存在严重失德违纪违法行为的教师,将会被调离教师岗位或予以解聘。
据《深圳市中小学师德档案制度》(征求意见稿),深圳教育部门要求学校建立师德失范“灰名单”和“黑名单”。凡行为失范、师德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将被列入“灰名单”,学校对其进行重点警示、帮扶,帮助改正错误;而查实有严重失德违纪违法行为的教师,会被列入“黑名单”,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将其调离教师岗位或予以解聘。
深圳市教育局表示,以上文件中涉及的“一票否决”所列举的行为,均有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依据,体现的是师德的底线要求。有关行为的查处应按照相应法规制度规定进行。关于学校对教师一般教育教学失范行为的认定,可设立申诉与复核程序,这将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加以完善。
此外,深圳教育部门要求各区制定实施细则,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鼓励各区、各学校吸收最新的师德评价考核研究成果,鼓励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师德调查和测评。
据悉,对校长的职业道德考核,将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校长专业标准等要求,另行制定考核办法。
被“一票否决”的13项行为
●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公共道德有严重失范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有侮辱、歧视学生行为,造成学生重大精神伤害的;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精神和身体伤害的;
●对学生有性骚扰等不良行为的;
●在保护学生安全上玩忽职守的;
●利用招生、推荐就业、过年过节等机会索要、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
●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用的;
●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在申报职称、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生活作风严重腐化的;
●其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从教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声音
深圳市建立师德档案制度的想法很好,但具体要看怎么操作和落实。
———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小学校长黄绪信
教师这个职业的道德标准不是靠建立师德师风档案就可提高的。作为教育工作者要有对自身职业的认识,同时也要依靠社会大环境,大力提高教师社会地位与经济地位。
——— 深圳民治中学教师、家庭学堂网站创始人田国宝
采写:南都记者 庄树雄 整合:陈实
(原标题:深圳拟建师德档案 一票否决十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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