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年起推出高职招考 外来工及其子女可报考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9-06 11:16:00 来源:福建日报
记者3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经省招委会研究,福建省决定从2014年起组织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简称高职招考),原“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简称高职单考)、“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简称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试点”(简称中职推免)等停止实施。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各有关高校原则上应安排不少于各校上年度高职高专招生规模30%的招生计划用于高职招考,并根据报考情况进行调整。有关本科院校可安排适量本科招生计划在高职招考中使用。各高校高职招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
高职招考的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允许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报考。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12月底或1月初举行。2014年度考试安排在明年1月进行,3月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考生于9月秋季入学。
已被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当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记者 郑璜)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各有关高校原则上应安排不少于各校上年度高职高专招生规模30%的招生计划用于高职招考,并根据报考情况进行调整。有关本科院校可安排适量本科招生计划在高职招考中使用。各高校高职招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
高职招考的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允许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报考。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12月底或1月初举行。2014年度考试安排在明年1月进行,3月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考生于9月秋季入学。
已被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当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记者 郑璜)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