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试点村委会直选有望进入地方立法
作者:俞立严 发布于:2013-06-19 13:28:00 来源: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俞立严
近年来在上海试点推行的“大海选”有望进入地方立法。昨天,《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对村委会选举几个关键问题的设计引人关注。
村委会直选超九成
上海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秋琴介绍,1999年原南汇县在村委会选举中试点推行“无候选人”的直接投票选举,俗称“大海选”,之后各区县开始推广。
经过近10年的换届选举实践,上海采用“大海选”的村由2006年的34%增加到2012年的91.9%。实践表明,“大海选”程序简单、成本较低、民主程度高,已被广大村民普遍接受。因此,上海市将“大海选”写入地方立法的条件已成熟。
修订草案第11条规定:选举村委会可以采用村民投票直接提名候选人或直接投票选举的方式,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选举日5天前委托有效
在实际生活中,村民在选举期间外出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投票的情况比较普遍,修订草案第16条第一款将每一个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的人数,从原来规定的“一至二人”修改增加为不得超过三人。
同时,为了防止接受委托的村民转委托,修订草案还增设规定:接受委托投票的村民不得再委托其他村民投票。
为了防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和“抢票委托”,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委托程序”:要求委托人或者受委托人应当在选举日5天前,到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后发放委托投票证,并在选举日2天前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禁止在投票现场临时委托。
以往村委会选举结束后,选票的封存和保管一般由新一届村委会负责,修订草案第23条规定:选票应在选举结束当天及时封存,并交由乡镇政府保管,至少保留3年。
(原标题:村委会直选有望进入地方立法)
近年来在上海试点推行的“大海选”有望进入地方立法。昨天,《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对村委会选举几个关键问题的设计引人关注。
村委会直选超九成
上海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秋琴介绍,1999年原南汇县在村委会选举中试点推行“无候选人”的直接投票选举,俗称“大海选”,之后各区县开始推广。
经过近10年的换届选举实践,上海采用“大海选”的村由2006年的34%增加到2012年的91.9%。实践表明,“大海选”程序简单、成本较低、民主程度高,已被广大村民普遍接受。因此,上海市将“大海选”写入地方立法的条件已成熟。
修订草案第11条规定:选举村委会可以采用村民投票直接提名候选人或直接投票选举的方式,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选举日5天前委托有效
在实际生活中,村民在选举期间外出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投票的情况比较普遍,修订草案第16条第一款将每一个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的人数,从原来规定的“一至二人”修改增加为不得超过三人。
同时,为了防止接受委托的村民转委托,修订草案还增设规定:接受委托投票的村民不得再委托其他村民投票。
为了防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和“抢票委托”,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委托程序”:要求委托人或者受委托人应当在选举日5天前,到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后发放委托投票证,并在选举日2天前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禁止在投票现场临时委托。
以往村委会选举结束后,选票的封存和保管一般由新一届村委会负责,修订草案第23条规定:选票应在选举结束当天及时封存,并交由乡镇政府保管,至少保留3年。
(原标题:村委会直选有望进入地方立法)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下一篇:地方食药机构改革预计年内完成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