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要求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年内开微博
作者:张文 发布于:2013-06-21 10:52:00 来源: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成都6月20日电(记者张文)四川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政务微博应用的通知》,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有关单位在年内全部开设政务微博,以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公众。
通知中要求各部门在国家主管部门核准的主要微博平台开设政务微博,并同时在省互联网信息办进行备案。其中,与民生关联紧密、公众较为关注、舆情回应任务较重的部门应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开通,其他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在年内全部开通。
通知要求,各部门政务微博对网络上公众广泛关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正面回应,防止负面舆情“发酵”;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及时予以澄清。
各部门政务微博账号将全部纳入四川政务微博聚合平台——四川发布厅(www.scpublic.cn),由省互联网信息办委托省新闻中心组建的专业团队统一发布。
(原标题:微博年内全部开通及时回应网络热点)
通知中要求各部门在国家主管部门核准的主要微博平台开设政务微博,并同时在省互联网信息办进行备案。其中,与民生关联紧密、公众较为关注、舆情回应任务较重的部门应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开通,其他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在年内全部开通。
通知要求,各部门政务微博对网络上公众广泛关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正面回应,防止负面舆情“发酵”;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及时予以澄清。
各部门政务微博账号将全部纳入四川政务微博聚合平台——四川发布厅(www.scpublic.cn),由省互联网信息办委托省新闻中心组建的专业团队统一发布。
(原标题:微博年内全部开通及时回应网络热点)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王学军当选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